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争议仲裁单位不服应该怎么办?

劳动争议仲裁单位不服应该怎么办?对于劳动双方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申请仲裁的权利。用人单位在申请仲裁后,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单位不服,应该怎么办?哪些情况单位可以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下面我们根据整理的有关法律知识,给您重点讲一讲。
  一、单位对劳动争议仲裁怎么办?
  1、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的几种情形分别在该法第48、49条中作出了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不同主体所享有的不同诉权的划分。该法第48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条款赋予了劳动者对47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但此处仅限于劳动者为适格主体。对于单位能否向法院针对于第47条的规定的仲裁裁决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问题,该法作出了第49条规定该条款赋予了用人单位针对六种法定情形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用人单位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赋予了劳动争议双方平等的诉权,即当事人对本法第47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解释的方法之一即为体系解释,从上述法律规定上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总则中第5条规定的“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3、劳动争议纠纷发生后,当事人不愿意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意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劳动争议发生后,一般应在法定期间内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在法定期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终局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综上所述,法律赋予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撤销裁决方面的不同权利,劳动者对裁决不满,可以提出上诉。而劳动争议仲裁单位不服的,单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30日内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裁决。像仲裁委没有管辖权、程序应用有误、材料作假等情况发生时,单位都有权申请撤销裁决。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发现埋藏物6个月是原始取得吗
      发现埋藏物6个月是原始取得吗?我国的地域是比较广阔的,在地下埋着很多物品,有的埋藏物可能一文不值,有的就可能价值连城。近些年我们经常会看到关于......


·主体工程验收纠纷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建筑施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纠纷,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发生,就需要对他们的资质什么的心理有很清晰的认识,首先是发包方的资质,那么他们的资质需......


·赌博罪罚金数额一般是多少
      从《刑法》中关于赌博罪的量刑处罚来看,其中不仅会对罪犯判处主刑,同时还会做出附加刑的处罚,而这里的附加刑就是固定的,即只能判处罚金。但是这个......


·公司法增资溢价有哪些流程?
      公司法增资溢价有哪些流程?溢价增资一般来说就是刚刚加入的股东每一股中投入比原来股价多一点的资金才能享受等同的权益,原有股东虽然股权持有变少......


·如何行使合同撤销权或变更权?
      如何行使合同撤销权或变更权?一、如何行使合同撤销权或变更权?撤销权人既可以撤销合同,也可以变更合同,存在撤销权与变更权的选择问题,而这一般......


·靖西矿地征地补偿2023标准是什么?
      靖西矿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靖西矿地征地补偿,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确定补偿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经济水平,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征用耕地的,一般按照......


·2023入室抢劫有几种类型
      入室抢劫有几种类型入室抢劫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1、因经济纠纷或其他矛盾引发的入室抢劫。事主或家庭成员在外与他人有经济纠纷或其他矛盾,对方纠集数......


·劳动者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薪酬怎么结算
      在网络上,我们经常能看到关于黑心老板拖欠工资的新闻,特别是刚进入社会的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您对于薪酬结算没有一个概念和了解,有时候被黑心......


·母婴的行政管理我们如何理解?
      母婴的行政管理我们如何理解?我国现行母婴保健法律法规体系中,所涉及的法定证件虽然种类很多,设置作用不一,但从证件的性质分析,可归纳成二类:......


·中标工程二次转包的后果
      我国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均明确禁止转包并对转包的处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建筑法》第26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的条件是什么?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法人相关的责任和义务,这其中就包括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相关规定。可是,有很多人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