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事故发生后,常常涉及到赔偿的事情,若是肇事双方达不成一致

交通事故发生后,常常涉及到赔偿的事情,若是肇事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交警部门也调解不成的话,当事人往往会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裁决。法院庭审的时候有个庭审提纲,那么这个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庭审大致流程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庭审流程
  
  一、原告陈述诉请后,以下问题如尚未明确,要原告先行明确
  
  1、各项赔偿的具体数额与计算方式;
  
  2、各被告的赔偿责任划分问题;
  
  3、各被告的赔偿顺序(同时有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如何赔偿,精神损失抚慰金是否在交强险内先予赔偿)。
  
  二、被告答辩后,以下问题未明确表示的,要引导其回答
  
  1、是否认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2、是否认可赔偿责任的划分及赔偿顺序;
  
  3、是否认可原告的各项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的意见(填在表1“被告意见”一栏中)。
  
  三、在双方陈述诉辩意见后,归纳双方无争议的事项
  
  四、归纳争议焦点
  
  争议焦点一般有以下几种,根据具体案情确定:
  
  1、本案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2、本案民事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3、本案原告各项赔偿的依据及计算方式?
  
  4、本案交通事故是否给原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
  
  五、调查询问
  
  庭审调查询问是在当事人完成举证质证后,对案件事实仍有未明确的,需要法院主动去询问当事人以查清案件事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要素很多,表1所列为基本要素,首先要将各要素的问题调查清楚。除此之外,还要视具体案情再作相应的调查询问。在这里不能概括完全,只能大概列了以下几种问题:
  
  (一)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询问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事故现场情况、是否对认定书提出复核等。
  
  (二)对赔偿责任及赔偿顺序有异议的,调查以下问题:
  
  1、主体问题:机动车驾驶员与机动车登记车主不一致的,核实驾驶员与登记车主的关系(挂靠、雇佣、劳动关系、借用车辆等)、是否为履职行为等;
  
  2、投保问题:被告有保险公司的,核实保险情况,有商业三者险的,核实具体限额、是否发生在保险期限内等。
  
  3、原告自身对损失结果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无过错责任。
  
  (三)对赔偿标准有异议的,调查以下问题:
  
  1、受害人或者护理人的职业或工作及收入情况;
  
  2、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城镇居民,或者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主张误工费,是否有充分证据;
  
  3、误工期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是否有正当理由及证据;
  
  4、车辆维修费用,审查是否属于涉案交通事故造成,保险公司是否已定损等。
  
  (四)保险公司主张免责事由的,审查是否已对免责条款履行明确说明义务,赔偿的,调查是否履行告知义务。
  
  (五)同一事故还有其他受害人,审查其他受害人是否起诉,或者先行赔偿情况如何(涉及到保险限额的分配问题)。
  
  (六)被告个人已垫付部分赔偿的,调查以下问题:
  
  1、核实垫付的具体费用类别及金额;
  
  2、是否为本案原告垫付,如有其他受害人,垫付的比例各自占多少;
  
  3、垫付的金额收款人是谁,原告是否认可;
  
  4、当事人是否主张在本案中一并处理垫付的问题。
  
  (七)如当事人对损失的认定不一致并提出鉴定或者评估的,明确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释明司法鉴定或者司法评估的程序,以及不及时提出鉴定或者评估申请的法律后果。
  
  六、调解
  
  法庭辩论终结后至判决前,双方当事人能够调解的,可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组织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协议要注意以下事项:
  
  1、明确赔偿主体及各赔偿项目(当事人表示不需要明确各项赔偿项目的除外);
  
  2、明确履行方式,当事人表示通过银行转账履行的,要权利人明确银行账户的开户名、开户行及账号,转入的银行账户最好是权利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明确履行期限;
  
  4、对被告个人垫付的赔偿,如双方一致同意在本案中处理的,也要将此项处理作为调解协议的其中一项写明;
  
  5、如就本案交通事故双方已完全达成一致意见,无后续治疗费用等,可明确就本案交通事故双方不再向对方主张权利;
  
  6、明确案件受理费由谁负担。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上述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庭审提纲的具体内容,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时候按照这个审讯顺序进行,当事人在法庭上答复具体问题的时候要清楚明确,有理有据有条,若是对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不是很清楚,最好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代为辩护。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网上婚姻诈骗到哪里报案
      网上婚姻诈骗到哪里报案?网上遇到婚姻诈骗可以到自己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报案,诈骗罪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对于孩子有很大的伤害,所以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定要谨慎解决,在孩子的不同阶段,都要了解孩子的正确需求,并积极给予,在父母协议离婚后,人......


·私下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私下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吗?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是有效的。我国《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


·西安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多少?
      西安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多少?一、西安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35000元/亩,由涉及市、县(区)政府按照......


·财产继承直系亲属有哪些 一、财产继承直系亲属有哪些?
      财产继承直系亲属有哪些一、财产继承直系亲属有哪些?直系亲属就是被继承人的父母和子女,但配偶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对于很多人来说酒后驾车不坚决不做的,因为每个人都很清楚在醉酒
      对于很多人来说酒后驾车不坚决不做的,因为每个人都很清楚在醉酒状态下连走路都很难,更何况开车,这种状态下开车就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都会......


·上海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上海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代理债务纠纷案件,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每件800—60......


·在打官司的过程中
      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最终的判决结果肯定对当事人来讲是很重要的。但为了避免出现司法资源浪费的情况,诉讼过程里面肯定都是要提供一定的证据才行,不过......


·军人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解除军人婚姻的,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同样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作出协商处理。那么实践中,该如何确定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呢?又该怎么进行计算?请......


·有限公司法人变更费用是多少?
      如果公司在想要变更公司法人的时候,不仅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一定的手续,还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那么可能有人就会想知道有限公司法人变更费用是多少......


·日本专利分类有哪几种?
      日本专利分类有哪几种?一、日本专利分类有哪几种日本专利有三种:日本特许专利,日本实用新案专利和日本意匠专利。在中国日本专利费用的收取标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