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期限是多长?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期限是多长?您都知道任何法律程序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处理机构必须要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完成程序。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也不例外的有时间限制。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一下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期限,希望可以对您了解劳动争议案件的相关事情有所帮助。一、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期限根据现行《条例》规定,对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这样算下来,从当事人递交仲裁申请书开始,到仲裁委员会在法定时间内做出裁决,全程期限一般为74天(7+7+60);而且,对于复杂案件,经过批准,还可以延长30天,最长可以延长到104天。而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第29、43条),自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后,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可以看出,从当事人递交仲裁申请书到仲裁结束,不算决定是否受理的5天审查期,仲裁审理期限全部算下来最长也不过60天(45天+50天)。较之现行规定,仲裁审理周期缩短超过了三分之一。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调解程序: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其它劳动争议均可以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委员会应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结案,逾期未结案的视为调解失败,当事人可以进行其它程序。
  调解程序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期限的相关要求如上所述,作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有的时候可能会觉得案件审理的时间有些过长,并且因此感到不安。实际上,由于案件的复杂情况不同,完结的时间也就自然不同,审理的时间长短并不会影响案件最终的判决。因此作为当事人只要遵守案件审理的流程即可。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轻度老年痴呆症能立遗嘱吗?
      轻度老年痴呆症能立遗嘱吗?轻度老年痴呆症不能立遗嘱,根据《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那么,老人痴呆症......


·一审终审的情形有哪些?
      一审终审的情形有哪些?我国民事案件实行的都是两审终审制,但实践中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也有可能是一审终审。那么您知道一审终审的情形都有哪些......


·轻微脑震荡司法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在刑事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受到身体或心理上的伤害在外表是看不出来的,此时就需要法医进行司法鉴定来确定当事人的受伤程度,从而判定被告应向受害人做......


·夫妻双方都无过错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
      夫妻关系的破裂终将导致离婚的出现,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会涉及到夫妻财产分割问题。根据《民法典》(.1.1生效)中有关财产分割的规定,如果......


·什么是无效合同 依据什么判定一个合同无效?
      什么是无效合同依据什么判定一个合同无效?合同是人们之间交易的基本形式,无效合同往往会给当事人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某些无效合同还会损害到国家......


·贷款买车多久能提车 一般来说贷款买车,买家都会关心的一个问
      贷款买车多久能提车一般来说贷款买车,买家都会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是:贷款买车多久能提车?考虑到贷款买车的人较多,而且手续有些复杂,对此有疑问的......


·驰名商标的保护制度有什么原则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在中国的土地上蓬勃发展起来,中国这个大市场引来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思想,相关......


·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
      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公司股东依法把自己在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就是股权转让。作为一种交易行为,股权转让在公司收购、重组、投资中会......


·失火罪的刑事上诉状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可能很多人都会觉得,因为无心而犯下的一些过错在感情上是值得原谅的,可是要知道,有的时候这些无心的过错所导致的后果是非常的严重的,类似于失火罪......


·试用期工资有什么标准
      在实践中,绝大多数用人单位会与入职员工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若该员工能胜任工作,即可在试用期后转为正式员工,那么,作为刚入职的员工,......


·单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单方面的交通事故交警到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后,也会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包括哪些呢?现在的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详细的介绍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