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与质押担保区别
一、抵押与质押的概念区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即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的质押物。
二、抵押与质押权利性质的不同
抵押包括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受权利抵押标的之限制,该权利的性质为依附于土地所有权上的使用权,是一种不动产上的权利。质权是将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并以占有的维持作为优先受偿权的担保方式,设定质权的权利,不能与质权的性质相冲突。质权为设定于动产上的担保物权,而不能在不动产上设定质权,故设定质权的权利往往限于动产上的权利。
三、抵押与质押的标的物不同
1、抵押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2、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除不动产用益物权外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3、抵押权、质权两种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在动产上有交叉,于动产上成立的担保物权究竟为抵押权或质权,以债权人是否占有标的物为区别。
四、权利设定中的不同点
除签订抵押合同外,抵押权的成立原则上以抵押登记为条件。抵押权的成立不以抵押物的交付为条件。抵押权的保持也不以抵押权人占有抵押物为条件。经登记成立的抵押权,以抵押登记记载的存在为其保持的条件,注销登记即意味着登记的抵押权不复存在。质权的成立与保持则与抵押权不同。质权的成立,除签你订质押合同外,须出质人依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交债权人占有。仅订立质押合同而不依质押合同的约定移转质物的占有于债权人,
不能成立质权。质权人质押物占有的继续也是保持质权的条件,质权人丧失对质物的占有,即引起质权的消灭。
五、优先受偿
抵押和质押作为担保物权,在法律上地位平等。当二者并存于同一财产时,就存在一个优先受偿还是平等受偿的问题。对此《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9条第一款作出了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押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押权人受偿。”也就是说,经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押权,不论二者产生的时间先后,抵押权人均优先于质押权人受偿。法律作出这一规定的理由在于突出强调抵押的登记公示的效力。由于法律规定质权的设定是以质权人占有质物为生效要见,而抵押是不转移占有的一种担保方式。如果仅仅以设立时间先后来确定受偿的顺序,将会使抵押权人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也必将影响抵押登记的公信力。以上就是质押担保和抵押担保的区别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在上文中我们了解到了,抵押担保是不需要转移抵押物的,而质押担保必须转移个人占有的质押物,在受偿权上面,抵押权人的受偿权优先于质押权人。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债务的抵销是怎样规定的?
债务的抵销是怎样规定的?一、债务的抵销是怎样规定的?债务的抵销规定具体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五百二十条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
·证券公司各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为多少钱?
证券公司各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为多少钱?一、证券公司各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为多少钱?1.经营下列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
·检察院批捕了还会放人吗?
一、检察院批捕了还会放人吗?1、检察院批捕了如果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罪名非常小的话,不值得法院进行开庭审理,那么检察院在对其进行审查起诉的时候就会......
·路灯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路灯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其实作为一个企业来说,最大的竞争力往往就体现在企业对于其自身产品质量的要求。不管在生活当中做什么,如果自己所生产......
·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虽然都是属于诈骗犯罪当中的一种,但其中诈骗罪可以说是比较兜底的罪名,即实施的诈骗行为在没有构成特殊的诈骗犯罪的情况......
·检察院为何只退侦一次?
一、检察院为何只退侦一次?因为一次退侦足以提起公诉,检察院退侦两次,如果仍然证据不足的,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
·一、如果没按时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如果没按时支付抚养费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
·检察院第一次传唤会被关押吗
检察院传唤当事人一般是不会羁押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不需要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才会采取传唤的。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
·无过错职员获得的辞退赔偿收税吗?
无过错职员获得的辞退赔偿收税吗?1、无过错职员获得的辞退赔偿不一定需要收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
·因卖淫嫖娼被抓后需要多长时间坐牢
因卖淫嫖娼被抓后需要多长时间坐牢?一般卖淫嫖娼是不需要坐牢的,在我国,卖淫嫖娼不构成犯罪,是违法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
·隐瞒病情出入公共场所如何处罚?
隐瞒病情出入公共场所如何处罚?可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