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江阴市很多家庭都有小汽车,在人们开车出门的时候,因为疏忽大意

江阴市很多家庭都有小汽车,在人们开车出门的时候,因为疏忽大意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应该保护现场,并通知交警。那么江阴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做个简单了解。
  1、向江阴市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
  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造成重伤或者昏迷的,经过的路人也有义务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江阴市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员到现场处理,而适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则至少要有两名交警进行处理。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还需其他部门帮忙,比如医疗救护部门。交警赶赴现场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还要进行现场勘查。
  3、江阴市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了解事故情况时,并结合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客观、公正的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
  4、江阴市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根据《江阴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6、受害方向江阴市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有时候因为对路况不熟,或者天气条件不好,发生交通事故也在所难免。江阴市的司机朋友要了解江阴交通事故处理流程的相关知识,知道出了事故之后应该怎么办。只有这样,我们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才不会慌张,能够采取合理措施解决事故纠纷,维和自身利益。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是什么 安全目标的控制办法有哪些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是什么安全目标的控制办法有哪些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是什么1、控制指标:消灭四级以上重大伤亡事故,年负伤频率......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流程是怎样的?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流程??一、提交材料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年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


·民法总则规定未设立村集体谁可以代行使用权利?
      民法总则规定未设立村集体谁可以代行使用权利?中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如果没有相应的规则对人们的行为方式,生活等进行约束,就会造成慌乱,所以民法......


·立遗嘱人怎样重新立遗嘱公证重新立公证遗嘱之前
      立遗嘱人怎样重新立遗嘱公证重新立公证遗嘱之前,必须先撤销原来的公证遗嘱。撤销公证遗嘱,只有遗嘱人本人向原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变更或撤销申请,其他......


·一般的办他项权证需要费用吗
      一般的办他项权证需要费用吗一般的办他项权证是需要费用的。办理他项权利证的费用不是根据平米数收取的,而是按房屋类型收取,商业收550元,住宅是80元......


·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的债务转让给他人吗
      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的债务转让给他人吗?债权和债务是相互存在的,二者密不可分。其中债权人就是拥有财产并把财产借于另一方。而另一方也就是......


·新公司签劳动合同要离职证明合理吗?
      新公司签劳动合同要离职证明合理吗离职证明是确认员工已与上家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的有力证据,具有法律效应,规避企业因使用与其他单位仍有劳动关系的......


·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是想要离婚的,现实中经常出现一方要求离婚但另一方就是死活不同意的情况。此时,其实很多人都不清楚接下来应该怎么办,甚至有的人......


·遗嘱见证人要满足哪些条件
      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在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口头遗嘱等三种方式下,需要有1-2个遗嘱见证人在场,这也是为了避免日后继承人随意篡改遗嘱内容考虑。......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有哪些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工程建设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但与此同时,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也越来越高。此类安全......


·疫情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疫情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的?疫情最低工资标准是以当地政府所规定的标准为最基本的,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在综合考虑各地居民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