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般来说,无论是什么?

一般来说,无论是什么类型的合同,都会有时间的限制,劳动合同也是不例外的,而劳动合同到期之后是否需要续签,则涉及到是签订合同双方自己的意愿。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是否需要补偿?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三)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 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因此,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事实证明,我所代理的一些劳动案件,也是根据第二种观点进行裁判的。
  
  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我们详细的介绍了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金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合同不续签分为员工不续签和单位不续签两种情况,而两种不同的情况可能涉及到的是否需要补偿的规定是不同的,例如单位不续签是需要赔偿的,而员工不续签则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西安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有哪些
      西安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有哪些国家为了西安人民更好的生活,早在之前就开始了西安棚户区改造,主要是根据西安各个位置的地理情况然后拟出合适的改造方......


·一、结婚6年若离婚女方有补偿吗?
      一、结婚6年若离婚女方有补偿吗?一般这个法律上面没有规定要给补偿的,除非这个男方存在这个过错。但是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婚姻法》的规定,......


·法律规定打架刑拘留最长多久
      打架刑拘留最长多久打架斗殴刑事拘留日期大概是在3-14天。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


·破产清算期间需要纳税申报吗?
      破产清算期间需要纳税申报吗?一、破产清算期间需要纳税申报吗公司破产需要清算的,在缴纳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工资和社会费用等费用后,如果......


·被冒名登记为公司股东或法定代表人,该如何处理?
      被冒名成为公司法人或者股东,被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被限制高消费、甚至是刑事责任,这类事情近期有很多报道。根据《民法总则》第61条之规定,法定代表......


·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比较好
      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比较好一、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比较好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


·芯片购销合同应该怎么写?
      芯片购销合同应该怎么写?芯片购销合同合同编号:SJCD200611-C004签订地点:成都市签订日期:2006年11月11日需方(甲方):成都三角数码科技有......


·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俗话说,劳动是最光荣的,工人阶级在社会中占有很大的比例。这就需要相应的法规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将获得相......


·交通事故责任书签字后多久出来
      交通事故责任书签字后多久出来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且事实清楚的交通事故,交警可以走简易程序处理,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漳州五险一金缴交比例是多少?
      现在大多数人群都已经意识到五险一金的重要性,每个月定期缴交五险一金,对日后的生活会产生很大的帮助。所以,为了让自己的生活有更多保障,选择合适......


·客户老是拖欠货款怎么办
      一、客户老是拖欠货款怎么办?如果因欠债人欠债不还而发生了债务纠纷,对于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债务纠纷中一些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