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最新刑事案件办案期限是多久

最新刑事案件办案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的办理会经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这三个司法机关。我们国家对司法机关的办案时间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那最新刑事案件办案期限的具体内容都有哪些?我们将为您提供以下内容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司法机关的办案期限作了修改,现今将司法机关办案程序及时间作如下表述:
  
  一、公安机关办案程序及时间
  
  1、拘留期限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并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侦查羁押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检察院办案程序及期限
  
  1、拘留及批捕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
  
  2、审查起诉及补充侦查期限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三、一审法院审理期限
  
  1、公诉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自诉案件
  
  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上述公诉案件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3、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四、二审法院审理期限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五、审理监督程序的期限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六、执行程序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最新刑事案件办案期限的具体内容,对一个刑事案件来说,无论是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还是检察机关的审查办案,最后到法院的审理判决都有一个规定的期限,在案件判决后,执行刑罚同样也有时间上的限制。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诈骗罪与经济纠纷的区别有哪些
      一、诈骗罪与经济纠纷的区别诈骗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欺诈的手段骗取或利用受害人的无知而骗取其财物。而经济纠纷则是双方发生经济方面的......


·不宜认定为胁从犯的情形包括什么
      胁从犯一般只会出现在共同犯罪当中,但并不是只要是共同犯罪,就一定会出现胁从犯。而实践中,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像胁从犯,但实际上却不宜认定为胁从犯......


·确认离婚协议书效力是什么?
      我们知道在离婚的时候都要签订一个离婚协议书,主要的目的就是保障双方的利益在离婚之后不会受到损失,离婚一般只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起诉离......


·对于犯罪嫌疑人在逃需要批捕吗?
      一、对于犯罪嫌疑人在逃需要批捕吗?在逃的人一定要批捕。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


·装修先行赔付的相关信息
      装修先行赔付的相关信息在日常生活中,随着经济的逐渐发展,我国大量的居民购买商品房,因此他们会寻求装修公司来装修自己的房子,但是也同时发生了......


·能够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是很多人都梦寐以求的,但是近几年随着社会
      能够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是很多人都梦寐以求的,但是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房价也一直在网上升,对于如此高的房价更多的人是选择望而却步,但是2017......


·劳动合同没到期辞职怎么办
      劳动合同没到期辞职怎么办如果合同没到期,应当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辞职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如今人们的娱乐活动越来越多,来提升自己的生活品质,我们可以在广场看到很多不同人群的活动。娱乐活动一般人数众多,集中在某一区域,因此如果出现事......


·如何向空壳公司追讨债务?
      依法收集空壳公司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证据(一)向空壳公司注册地工商部门调取该公司注册登记资料及其全部内档资料,查清空壳公司的股东及注册......


·一、遗嘱执行人多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一、遗嘱执行人多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遗嘱执行人多人是符合法律规定,遗嘱因于遗嘱人死亡后才能发生效力,因此,遗嘱人自己不能执行遗嘱,而须由他人来......


·职务发明的专利所有权归谁
      职务发明的专利所有权归谁1、职务发明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2、利用本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