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纠纷是最常发生的纠纷之一,双方会因租金、擅自转租、单
一、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赔付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3、“不超过20%”,应是指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这只能适用于定金约定,约定的定金高于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
二、租赁合同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处理
1、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2、违约金的高低是应当事人的申请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被动进行审查的。如果当事人没有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对违约金的调整申请,则审理机构不主动干预。为保险以及公平起见,建议在约定违约金比例时通过设定上限等方式防止违约责任过重。
三、约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注意事项
1、违约金应体现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现行立法承认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多重属性,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这样,既维护了守约人的利益,也兼顾了违约人的利益,体现了公平原则。违约金的功能在于使守约方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或失去的利益得以补偿和实现,有关违约条款主要是用来调整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力求做到公平,主要目的绝非在于惩罚违约方。因此,违约金责任作为一种财产责任,其本质意义首先在于对守约方的补偿,其次才表现为对违约方的惩罚和制裁。
2、约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形式
违约金的形式包括约定具体的违约金数额和违约赔偿损失的计算方式两种。房屋租赁合同中双方约定确定违约金数额的按约定计算;双方未约定明确违约金数额的,按照违约赔偿损失计算。
四、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补充说明
1、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2、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3、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4、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5、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损益相抵”规则,即使一方行为被认定为违约,另一方应当仅仅选择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中的一种作为追究违约责任的方式,在违约金或定金“收益”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时,违约方具有补足差额的义务,因此,通过重复累加的方式,无端加重违约方的责任,违约一方大可不必理会,法院对此也是不会支持的。通过上文可知,租赁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虽不固定,但有一定的法律限制。我们告诉您,制定违约金是事前工作而不是事后工作,在签订任何合同之前,都要看清楚违约金的赔付细则以及双方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可仓促盲目就挥笔签字,可以请专业的律师帮您解读,之后再做决定也不迟。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个人情况说明模板是怎样的
个人情况说明模板是怎样的?现在无论是出去求职还是从事其他的事务,很多时候都会要求写一份个人情况说明,主要是介绍一下自己的一些基本情况,以便......
·请假时的工资待遇如何算
工资一直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但是有时候员工请个假都要被扣工资,那劳动者在请假时的工资待遇应该如何计算呢?在实践中,劳动者在算清自己请假期......
·起诉离婚有和好的没判决可否再起诉?
人们起诉离婚后在审判的过程中,有很多人认为双方的离婚诉讼请求是一时激动造成的,双方在法官的调解之下又和好的情况有很多。这对于稳定家庭关系有着......
·一、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条件?
一、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条件有哪些监护人的撤换:指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
·影响工程质量细微因素有哪些
影响工程质量细微因素有哪些?一个工程的质量直接决定着这个工程是否能够投入使用,工程质量问题我国相关法律有严格的对规定也有严格的检验和监督。......
·一、本人写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一、本人写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有效的;这就是属于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
·机关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机关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机关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
·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有:
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有:工伤鉴定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
·致人轻伤能判对方什么罪
致人轻伤能判对方什么罪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是什么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是什么?1、府公开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报纸,网站,电视广播等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依申请公开......
·民法总则规定在民事活动中一律平等都包含哪些内容
民法适用于我国社会上公民对公民的一部法律。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在社会上和法律里对各种人和各种权力都有着强有力的保护措施。民法就是为了保护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