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借钱不还法院办案程序是什么?

借钱不还法院办案程序是什么样的 一、借钱不还法院办案程序
  1、由原告准备好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资料(如果被告是单位的,则应该提供工商登记信息、组织机构代码证)、诉状和相应证据材料到法院立案庭进行立案。
  其中的诉状和证据材料应该向法院提交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法院决定受理后,按法院通知交纳案件受理费。
  3、根据法院安排生产进行开庭审理并调解或判决。
  4、调解或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借款的,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起诉需要什么条件
  民诉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详细流程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关于借钱不还法院办案程序的具体内容。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当事人起诉对方,首先需要满足起诉的条件,法院才会立案,法院立案后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判决,如果对方在判决书下发后还是拒不偿还欠款,法院可以强制执行。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标网上侵权的形式有哪些
      商标网上侵权的形式有哪些1、网络域名中包含他人注册商标文字的关键单词、字母等。2、是将他人注册商标名称恶意注册为自己的域名。行为人明知属他人享......


·离婚协议不让一方探视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离婚协议不让一方探视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得探望孩子的内容是违法的。法律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


·监狱刑事国家赔偿应诉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
      为了在行政机关实施危害了色会公众的行为之后,还能维护国家的形象,我国立法机关规定了国家赔偿法,根据此法规,公民的权益在受到监狱管理人员的侵害......


·分公司签订合同风险防范的办法是什么?
      分公司签订合同风险防范的办法是什么?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总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该怎么处罚
      过失损坏轨道、桥梁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等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时候,可能涉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


·司法鉴定原则有哪些?
      司法鉴定原则有哪些?一、《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一条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


·员工发生工伤误工费谁来付
      员工发生工伤误工费谁来付一、员工发生工伤误工费谁来付工伤期间、误工费由所在单位负责。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


·什么原因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依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有以下四种: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


·离婚后需要到派出所登记?
      离婚后需要到派出所登记?一、离婚后需要到派出所登记?离婚之后也不需要到派出所进行登记;离婚后应当到公安机关变更户口簿婚姻状况的。户口簿上......


·邻接权的效力不如著作权吗?
      邻接权的效力不如著作权吗邻接权的效力和著作权没有可比性,邻接权和著作权的区别是:1、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定义不同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原创作品所......


·罚金的适用情形的有哪些?
      罚金的适用情形的有哪些?(1)偶犯或者初犯;(2)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3)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4)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5)被胁迫参加犯罪的;(6)全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