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五险一金是对每个职工的生活保障,一般是由每个职工的身份证号码

五险一金是对每个职工的生活保障,一般是由每个职工的身份证号码作为个人的管理账户,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划转个人部分都会划进个人管理账户,但是到底怎么查询我们自己的账户余额呢,估计很多人都很疑惑,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江苏五险一金查询个账户方法。
   江苏五险一金个人账户余额查询方式:
   一、社保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通常,社保个人账户余额查询的方法有三种:
  1、网上查询: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找到“个人社保查询”或者“场景服务”,选择您想要查询的内容,再按要求输入查询条件,即可在线查询个人社保信息。
  2、电话查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目前已覆盖了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劳动关系、劳动报酬、职工福利等10大类政策信息。
  3、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二、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
  通常,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的七种方式:
  1、网上查询:了解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信息,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或登录市政府网站,点击“百件实事网上办”。了解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及办理规定,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2、拨打12329自助查询: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提供自助语音和人工语音两种服务方式。其中自助语音服务时间为全天候7×24小时,人工语音服务有时间限制。自助语音服务内容包括自助语音查询、公积金账户自助查询、服务大厅查询、特色业务查询及政策咨询;人工语音服务内容包括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政策解答,单位、个人信息核对,效能投诉、建议受理等。除了可以提供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的法规政策咨询、查询,受理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外,12329热线还可以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个贷业务进行前期预审,预审通过后,以短信方式通知客户就近在住房公积金“12329预约”窗口办理业务。
  3、人工咨询电话:
  (1)咨询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支取方面的问题,请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2)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的问题,请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3)投诉电话:请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4、凭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查询:持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电脑查询终端上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及当年缴存情况。
  5、银行卡(存折)查询:持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存折)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柜台查询;在建行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还可凭龙卡在建行“账单宝”或ATM机上查询。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及缴存情况。
  6、银行电话查询:拨打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电话,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建行(凭个人账号),工行凭个人账号或身份证号码),中行凭住房公积金卡号和密码),农行(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去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办理个人查询业务。
  以上就是江苏五险一金查询个账户方法的具体内容,通过上文描述我们发现,五险的查询方式有三种,可以通过网络、电话和现场查询余额,而公积金的查询方式有七种,除了网络、电话和现场查询外,还可以通过银行或房管局等进行查询公积金余额,可见在信息时代的今天,我们要查询五险一金的缴存余额是很方便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主要责任交强险赔偿比例是多少
      一、主要责任交强险赔偿比例是多少交强险全国实行统一规定。交强险只分有责和无责,不分主次责,只要有责,就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按实际损失全......


·商标局无效与撤销有哪些?
      商标局无效与撤销有哪些区别一、商标局无效与撤销有哪些区别1、导致注册商标可撤销与注册商标无效的原因不同注册商标无效是因为直接违反了法律、......


·女方如何申请离婚诉讼?
      在家庭生活中,男方有出轨、找小三等行为时,是对女方一种巨大的精神伤害。由此导致感情破裂,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如果男方不同意的话,女方还可以向法......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一、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和精神,解除劳动合同事实的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一、老公精神病失踪能离婚吗?
      一、老公精神病失踪能离婚吗?配偶失踪是可以起诉离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


·年最新山东滨州市滨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东滨州市滨城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山东滨州市滨城区征地补偿标准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土地共有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东至渤海二路,南至......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由谁出让?
      一、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由谁出让?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订立原则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有三种形式:协议、招标和拍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


·离婚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吗
      我们发现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一方都是要求另一方赔偿的,但并不是所有要求赔偿都是会得到法院的支持。那究竟夫妻离婚是否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呢?要是......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多少
      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双方当事人一般是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的,故而需要在按照要求书写诉状之后,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的请求。向法......


·申请发明专利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发明专利需要的条件有哪些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需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一)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


·父母离婚小孩怎么判
      父母离婚小孩怎么判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主要看那方对孩子的成长更有益。法律了也规定了几种可以判决归谁抚养的情形:(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