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过失致人重伤罪如何认定

在对行为人定罪处罚之后,需要先对其实施的具体行为做出严格的认定,只有经过专业的认定,确认构成犯罪的话,才能依照《刑法》中的规定追究责任。那么您知道过失致人重伤罪如何认定吗?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过失致人重伤罪如何认定
  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杖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其客体为身体即自然人的躯体,包括四肢、五官及毛发、指甲等。假肢、假牙等已构成肢体不可分离的一总分,亦应属于身体,但可以自由装卸的则不属于身体。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伴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认定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需要注意两点:其一,构成过失重伤罪,法律不仅要求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他人实际的伤害结果而且要求这种伤害只有达到重伤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如果过失致人轻伤,则不构成犯罪,行为人只承担此事赔偿责任。这也是本罪和故意伤害罪的重要区别之一,对重伤的认定,应当依照刑法第95条的规定,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比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它标准》,由法医正确地加以鉴定。过失重伤罪的鉴定依据、鉴定程序、审查原则和认定标准同故意伤害罪中对重伤的鉴定是相同的,其二、构成过失重伤罪,还要求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即行为人的行为直接地、必然地造成了这种重伤结果,行为人的行为是造成这一重伤结果的决定性的、根本的原因。如果重伤结果的产生,并不是由该行为人的行为所直接决定的,也就不能追究行为人过失重伤罪的刑事责任。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前者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被害人重伤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后者是指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被害人重伤的结果。过失重伤罪的本质特征在于:行为人既没有杀人的故意,也没有伤害的故意,只是出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才造成被害人重伤的结果,如果事实证明行为人对白己行为引起的重伤结果的发生并没有预见,而且根据实际情况也不可能预见,则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对重伤不负刑事责任。
   二、过失致人重伤罪如何认定
  1、过失致人重伤与意外事件致人重伤的区别
  关键在于行为人对他人重伤的结果是否能够预见、应否预见。这需要根据行为人的实际认识能力和行为当时的情况来考察。
  2、本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在司法实践中,有人往往将过失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定为过失伤害致死,尤其是对于因过失当场致人重伤,但由于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的案件,更容易被认定为“过失重伤(致死)罪”。我们认为这种做法不仅于法无据,而且也不符合犯罪构成原理。“过失伤害致人死亡”,实质上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无非是在这种案件中,行为人对他人重伤、死亡的结果都是存在过失。过失致人重伤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在于过失行为最终引起的结果是重伤还是死亡。是重伤的定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死亡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
  3、本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如果行为人以轻伤为故意,而过失地导致了他人重伤的,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而不应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对行为人定性。
   三、过失致人重伤罪量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例如:过失爆炸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115条第2款的规定处理;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处理。
  过失致人重伤的不属于什么重罪,因此对行为人的处罚也不是特别重,根据规定最高也就是给予三年有期徒刑的处罚。而实践中对过失致人重伤罪进行认定是很重要的,若没有经过严格的认定,那么是不能以此罪定罪处罚。关于过失致人重伤罪如何认定的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没有逮捕能不能监视居住
      一、没有逮捕能不能监视居住没逮捕是可以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


·缓刑考验期内在犯过失犯罪怎么办?
      缓刑考验期内在犯过失犯罪怎么办?缓刑考验期间如果过失犯罪只要是构成犯罪,都要撤销缓刑,不但这样,还要与原判刑罚进行数罪并罚,一起执行,不分故意......


·商标维权投诉的部门是哪个?
      越是知名的企业,商标的重要性越大,一个好的商标可以帮助企业扩展市场。在涉及到企业的经济纠纷中,因为商标侵权引发的纠纷案件不在少数。企业的商标......


·合同成立的条件与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的条件与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一、合同生效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签订纯获利益的合......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我国的发展现如今已经越来越快,国家在发展的时候,始终把农村的建设列在国家发展的范围之内。所以说,为了更好的实现我国的城......


·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变更程序是怎样的?外商投资企业由于资本组成的特殊性,和一般国内民营企业不同,在登记和变更等程序方面,也相应地有所区别,......


·刑事案件报批捕后还可以取保吗
      一、刑事案件报批捕后还可以取保吗?批捕后也是一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不过承办人是否批准要征求检察院的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51条、第......


·前车肇事逃逸后车压死怎么判罚?
      前车肇事逃逸后车压死怎么判罚?一、前车肇事逃逸后车压死怎么判罚?两者都有责任,需要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


·贩卖盗墓罪判罪标准是什么
      贩卖盗墓罪判罪标准是什么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域名投资与域名争议都是什么?
      域名投资与域名争议都是什么?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挣钱的途径已经不局限于到公司上班出卖劳动力来换取金钱,互联网提供了人们大量赚钱的新途径。其......


·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费用?
      费用一般包括: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2、印花税:房款的0.05%。3、......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