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怎么填

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怎么填 一、什么是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了呢。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二、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中包括的内容
  1、预收账款
  2、应收账款
  3、预付账款
  4、应付账款
  5、其他应收款
  6、其他应付款
  7、已完工未结算
  8、已结算未完工
   三、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怎么填
  债权债务明细表的作用是为了完整,准确,清晰的记录好企事业单位在某一特定时期内的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它的填写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并能清晰准确的体现相关信息。
  一般而言,债权债务明细表格内容的上方应加粗大写注明“债权债务明细表”字样,表上方应在两边分别注明编制单位名称和截至日期,在表格的下方要注明主管领导(盖章),财务负责人,制表人等信息。
  表格中表头应由类别,序号,债权/债务人名称单位,币种,金额,债务/债权发生事由,经办人,发生日期,应收/应付日期,备注等部分组成,可根据需要添加必要信息类别。在对应“类别”的下方应先分为“债权”和“债务”两大类,在“债权”雷的后面应填写“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等小类;在“债务”大类的后面应填写“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小类,最后需要在表中适当位置插入每一小类的总计以及“债权/债务”大类的总计,备注栏下可注明债权债务的实际收取和偿还情况,还可以注明其他特殊情况。
  综上所述,以上内容就是当公司、企业在破产、解散时,因为需要进行债权债务清算而编制的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的相关知识。在实践中,清算需要成立清算组,由清算人员清查公司的资金、物权、债权、债务情况,编制报表,收取债权,偿还债务,只有清算结束,该公司才可去办理注销登记。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屋拆迁按面积还是按人头
      房屋拆迁的原因各不相同,有的是因为房屋的使用超过了既定的年限,有的是因为违法违章、乱搭乱建、有的是该建筑严重影响着社火公共利益。无论从哪方面......


·薪资绩效执行标准制定的原则是什么?
      薪资绩效执行标准制定的原则是什么?业绩评估的目的不仅是为付给雇员合理的劳动报酬提供依据,更重要的是发挥雇员个人的能力和创造性,达到雇员个人发......


·一、劳动合同之外的销售指标协议是否有效?
      一、劳动合同之外的销售指标协议是否有效?劳动合同之外的销售指标协议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如果员工完不成基本的销售额度,可以被公司认定为无法胜任......


·一、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是没给劳动者违法吗?
      一、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是没给劳动者违法吗?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不给员工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


·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三者关系
      在我国,离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问题了,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当然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经过法院上诉。在遗产继承......


·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决离婚无效
      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决离婚无效1、男女双方非自愿离婚。《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离婚必须......


·朝阳区民政局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朝阳区民政局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一、朝阳区民政局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现场填写本......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缓刑二年是什么意思?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刑法处罚的方式他是有多种多样的,并不是说所有的都是需要进行有期徒刑的判处,当然被判处有期徒刑,也有可能是用我们国家的缓刑......


·一、天津醉驾超标电动车怎么办?
      一、天津醉驾超标电动车怎么办?如果是超标的电瓶车,也是按机动车一样的来处理的。电动车技术指标属于机动车,这时醉酒驾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醉酒驾驶......


·一、老人去世存款收遗产税吗?
      一、老人去世存款收遗产税吗?老人去世存款不收遗产税,继承个人银行存款需要缴纳公证费用,一般按照所继承财产价值的2%收取。若继承人之间有争议,不......


·家暴鉴定为轻伤可以拘留多久
      家暴鉴定为轻伤可以拘留多久?家暴鉴定为轻伤是会被判刑的,家暴轻伤的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