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安经侦办案程序是什么

公安经侦办案程序是什么一、受理
  (一)受理案件时,报案人首先应当向经侦部门的接警民警说明来意,填写《报案表》,接受接警民警的询问,如实说明相关的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二)接受案件后,接警民警会及时将案情录入警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系统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把该系统自动编号的《报案回执》交报案人。
  (三)接受刑事案件之后,经侦部门会尽快开展立案审查工作,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遇疑难、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可延长30到60个工作日决定是否立案,但需要报经相关领导批准。对于延长审查期限的,办案单位应向报案人作好解释工作。
  二、立案
  (一)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
  1、认为有犯罪事实;
  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二)公安机关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有控告人,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报案的控告人。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要求立案的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
  三、侦查
  (一)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及时展开侦查工作。
  (二)公民认为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督察部门或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投诉。有权向各级人民检察院反映、投诉。有权向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或各级人大反映、投诉。
  四、破案
  经过侦查,具备以下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经侦部门可以宣布破案:
  (一)犯罪事实已有证据证明;
  (二)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三)犯罪嫌疑人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
  五、侦查终结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法律手续完备,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应当制作《起诉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综上可知,公安经侦办案程序和刑侦等类型犯罪没有很大差别,也是遵循受理、立案、侦查、破案、侦查终结这五个步骤,过程中也需要遵守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办案程序,这不仅是保障了执法公平,也有利于维护我国的司法环境。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职时债务债权协议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离职时债务债权协议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债权债务,最常见的就是在我们借款的时候,借款的行为人将钱借给你,他就是债权人,而你就具有债务,具有还款......


·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当会被判处什么罪名?
      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当会被判处什么罪名?开车的行为是您都比较乐意的,这是因为开车十分方便,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喝醉酒后还是开车,这......


·五险一金中的一金有什么用?
      初涉职场的人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都会看到“五险一金”这几个字,这是用人单位提供给劳动者的一种保障,但是很多人对于五险一金并不了解,比......


·起诉老婆出轨有抚养费给孩子吗?
      起诉老婆出轨有抚养费给孩子吗?有给孩子的抚养费;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


·民法中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有哪些?
      民法中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有哪些?诉讼时效期间中断和中止的相同之处是,二者都是在时效期间届满前因一定的法定事由发生而产生阻碍诉讼时效完成......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哪里查询?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哪里查询?1.上网登录“当地的房产网”,进入“预售许可证”栏目,输入开发商名称、项目地址或预售许可证号即可查询。2.如不会或......


·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需要什么材料?一、申请自住型商品房需要的材料明细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申请核验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


·合同解除后违约金计算条款效力是否还在
      一,合同解除后违约金计算条款效力是否还在《合同法》第98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因此合同违约金条款并......


·保证担保的期限是多久?
      保证担保的期限是多久?一、保证担保的期限是多久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


·行政行为侵害名誉权应当怎样赔偿?
      一、行政行为侵害名誉权应当怎样赔偿?《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


·申请法律援助条件流程是什么?
      申请法律援助条件流程是什么?我们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我国在法律方面充分尊重每一个公民的权利,而且对于特殊群体也会格外的照顾。如残疾人或者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