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累犯构成要件有哪些,如何处罚累犯

其实累犯也就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再次实施了犯罪的情况,此时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比较大,因此我国规定对构成累犯的,不能使用缓刑,同时也不可以假释。而在现实中,还是需要对累犯作出认定才行,这就离不开对累犯构成要件的了解。那究竟累犯构成要件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
   一、累犯构成要件有哪些
  累犯的构成条件分为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和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
   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有:
  1、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此为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如果前后两罪都是过失犯罪,或者前后两罪中其一是过失犯罪,则不构成累犯。
  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构成累犯的刑度条件。换言之,构成累犯的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如果前后各罪所判处的刑罚都低于有期徒刑,或者有一罪低于有期徒刑的,都不构成累犯。
  3、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这是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
   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
  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如果前后罪都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或者其中之一不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则不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但这并不影响可成立一般累犯。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即使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之一罪被判处或者应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处某种附加刑的,也不影响其成立。
  3、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即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
   二、累犯要怎么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即采取必须从重处罚的原则。确定其刑事责任,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于累犯必须从重处罚。即无论成立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2、从重处罚,是相对于不构成累犯,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言。也即对于累犯的从重处罚,参照的标准,就是在不构成累犯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也有学者认为是“应以不构成累犯的初犯或其它犯罪人为从重处罚的参照标准。具体而言,就是当累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与某一不构成累犯者实施的犯罪行为在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基本相似的条件下,应比照对不构成累犯者应判处的刑罚再予以从重处罚。”这种看法值得研究。因为犯罪人不同,所犯之罪的具体情况不同,这种与其他犯罪人进行的横向比较下,不可能真正做到公平。
  3、从重处罚,必须根据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确定其刑罚,不是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
  我国的累犯具体区分为了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针对不同情况的累犯构成要件的内容是不一样的。实践中,经过认定构成累犯的话,那么对行为人的处罚就是比较重的,同时也不能适用缓刑。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上海股权转让土地增值税是否缴纳
      上海股权转让土地增值税是否缴纳一、什么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基......


·非法集资对会计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与过去非法集资常常出现在大中城市不同,目前的此类案件还会发生在一些公司中。因为一些主管人员法律观念的不足而将公司引上非法集资犯罪道路上的情况......


·多次职务侵占怎么处罚
      多次职务侵占仍然是按照职务侵占罪定罪,只不过职务侵占的数额是累积相加的,从案发后能够查询到所有侵占行为的数额进行累积计算。公司、企业或者其他......


·行政处罚文书规范是什么?
      行政处罚文书规范是什么?很多人对行政处罚的相关事项并不清楚,被处罚时或者作出处罚时找不到相关的规定,那么作为行政处罚的重要一环,行政处罚文......


·自然人民事诉讼书格式的是什么?
      自然人民事诉讼书格式的是什么一、自然人民事诉讼书格式的是什么?民事起诉书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一、一方出轨离婚可以少分财产吗?
      一、一方出轨离婚可以少分财产吗?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少分;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


·民事案件10万标的额诉讼费多少?
      一、民事案件10万标的额诉讼费多少?依据《诉讼法用交纳办法》计算,应当是2300元。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


·在正式合同生效前能不能解除合同?
      在正式合同生效前能不能解除合同?在正式合同生效前能不能解除合同一般认为,合同只有在依法成立并生效后,才存在解除,无效合同、可撤销的合同不存在......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适用的规定有哪些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适用的规定有哪些?第三人撤销权是我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后的新制度,因为现在的诉讼中有很多虚假诉讼,第三人撤销权之诉可以更好......


·合同纠纷几种主要类型是什么?
      合同纠纷几种主要类型是什么一、合同纠纷几种主要类型是什么①因合同订立而引起的合同纠纷。合同的订立关系到合同是否成立,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


·人们在工作的时候有可能会出现一些意外情况
      人们在工作的时候有可能会出现一些意外情况,在出现这类情况时,家属应该马上了解到工伤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工伤死亡赔偿是职工死亡后,其直系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