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企业欠款该如何进行催收

企业欠款该如何进行催收 一、企业欠款该如何进行催收
  对于各种不同的欠款进行不同的策略:
  1、对于态度较好的欠款单位采取“先礼后兵”政策,先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待宽限期满后仍无还款迹象的单位,再进行诉讼等行动。
  2、对于长期拖欠款,无任何还款诚意的“老赖”,不能心存任何侥幸,应立即进行诉前财产“侦察”,对于有偿还能力的应立即进行诉讼,以确保全额收回欠款。
  3、对于即将超过诉讼时效的单位,马上准备采取法律措施进行催讨,如:签发律师函,进行仲裁或诉讼。而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单位,应立即设法进行补救。
  4、对于那些由于公司内人员造成的欠款,首先从内部制度上和严格管理上消除此类欠款的继续发生,同时采用适当的公司内部制度和法律手段敦促该项欠款的积极回收。
  5、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予以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1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即只要客户方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法院就可以追加其为本案的被执行人,要求其直接履行债务。
  6、对于即将签订合同的单位,尽可能要求其提供履约担保
  为了能够根据合同规定按时支付欠款,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对方对应付的欠款提供相应财产作为担保,也可以由第三方来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可以是连带责任保证。这样将来万一对方无力支付拖欠欠款时,公司即可以对方用作担保的财产来清偿债务,或者要求第三方承担保证责任,从而使公司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这在公司的实践中,当欠款方是私人老板时,要求其提供担保是很重要的,这样会更增加私人老板履约的责任意识,保证欠款的及时收回。
  分析欠款的各类原因,找到原因后,着手建立完善的制度,力图从源头上尽可能地杜绝后续欠款的出现。因此,对一些多年的欠款作认真清理后,确认为死帐的,制定风险清收的相关政策,有的可以直接交由公司法律顾问依法维护公司权益。
   二、企业在欠款纠纷中要注意什么?
  许多企业在通过诉讼清理欠款中遇到了许多不能理解的事情。明明对方欠款,起诉到法院,法院却不支持;明明经常去讨要欠款,法院却说过了诉讼时效;明明判决对方付款,偏偏拿不到钱。这些情况的发生,一方面使企业困惑,另一方面也打击了企业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追讨欠款的积极性。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企业应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履行合同手续要完备许多企业在履行合同时,尤其是在履行买卖合同时,交付货物时只让对方的收货人员打个白条,更有甚者连白条都不打。这种行为在诉讼时会处于被动,若债务人不出庭或者不承认收到货物时,债权人不能以足够的证据确实、充分证明债权的存在。所以债权人在交货时手续一定要完备。
  2、注意诉讼时效及其证据有一些企业在交货后,并不积极主张权利讨要货款,导致债权过了诉讼时效;另一种情况相反,就是积极主张权利,但是没有收集主张权利的证据。这都将导致不利的诉讼结果。在产生欠款后,一定要注意债权的诉讼时效,同时注意收集主张权利的证据。
  3、注意保全官司胜诉了,债务人有执行能力,但执行不了,也就是俗语说的“赢了官司,赔了钱”。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要注意做到两点:
  (1)在诉讼过程中“保全”,让人民法院冻结债务人的相应财产,避免出现不能执行的局面。
  (2)积极寻找债务人的财产,发现线索向人民法院反映,协助人民法院执行。
  实践中,在欠款发生后,一些企业为了避免伤了和气甚至是断了合作,往往对债务企业的欠款没有及时催收,事实上这样的风险是很大的,一旦债务企业的经营产生问题,债权企业收回欠款的难度也会加大。因此,作为债权方,在欠款发生时,要及时催收。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职员离职手续可以代办吗?
      一、职员离职手续可以代办吗?员工在办理辞职的时候,要办理好相关辞职手续才可以的。职员离职手续可以代办。二、辞职的流程:1、写辞职信这是......


·出国打工需要多少钱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认定"/>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


·行政处罚遵循原则有哪些?
      行政处罚遵循原则有哪些?第一、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2.实......


·离婚后财产归男方可以吗
      离婚后财产归男方可以吗一、离婚后财产归男方可以吗可以的。如果夫妻婚前有协定有效的婚后财产划分协议的话,那么婚后所有取得的财产都需要按照协......


·别人欠债不还起诉对方不签字会影响法律效力吗
      别人欠债不还起诉对方不签字会影响法律效力吗?一、别人欠债不还起诉对方不签字影响法律效力吗?起诉书签字是证明你收到了这个文书的意思,如果不签......


·网络诈骗700元后果是什么?
      网络诈骗700元后果是什么随着网络信息时代的带来,人们在网络世界的互动也越来越频繁和生活化。有人通过网络聊天交友,有人通过网络玩游戏,还有人通过......


·交通伤残怎么计算费用?
      交通伤残怎么计算费用?一、交通伤残怎么计算费用?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


·深圳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员工在工作当中如果遇到工伤的话,根据我国有关部门的统计在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十级的情况是比较多的。因为在我国的工伤鉴定的级别当中......


·摩托车撞人轻伤怎么赔偿?
      摩托车撞人轻伤怎么赔偿?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一、威海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威海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


·网络诈骗抓捕过后是怎么处罚的
      网络诈骗抓捕过后是怎么处罚的网络诈骗抓捕是对网络诈骗犯的一种惩罚,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诈骗行为,诈骗的手段层出不穷,让人防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