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的特征包括了怎样的内容
一、管制的特征包括了怎样的内容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劳动改造,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条规定: 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修改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也就是说,管制由原先的公安机关执行,改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行。
二、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如何计算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计算根据主刑的不同,有以下三种方法:
(一)判处死列(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终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计算从判决生效时计算;
(二)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主刑管制判决生效之日起与管制同时计算,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管制判决生效之日计算,刑法又规定,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三)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限届满和判处无期徒刑减刑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主刑执行期限届满或者自假释之日起计算。
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届满减为有期徒刑,刑期执行期满后或者从假释之日起,开始执行其人民法院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如某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在主刑执行完毕后,从监狱释放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的附加刑。
对于被判管制的罪犯,其实仅仅是限制了其人身自由,而不像有期徒刑、无期徒刑那样是剥夺了罪犯的人身自由。在管制的特征详细的介绍了管制执行方面的内容,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而管制也属于主刑当中最轻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婚后财产的存款离婚怎么分配?
婚后财产的存款离婚怎么分配?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公平平等分割处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存款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存款在一方名下......
·法律规定要怎么做工伤认定?
在工作单位因为工作原因造成人身伤害,就是工伤事故。工伤事故发生很普遍,发生以后在要求企业进行赔偿时需要提前做工伤认定。很多人不知道工伤认定怎......
·土地使用权仲裁时效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仲裁时效是多久?对于广大农民来说,宅基地和耕地是重要的物质生产资料,农民拿到土地承包权后,可以将使用权转让,给其它农民使用。在这个......
·个人借钱装修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借钱装修算夫妻共同债务吗?一、个人借钱装修算夫妻共同债务吗?只要是属于婚后的房子装修以个人名义借款的同样也会按共同债务来进行处理;由......
·先行占有车位是否可排除后设立抵押权的强制执行?
车位虽不属于住宅,但具有保障居住权益的属性,即便车位被抵押,亦可排除强制执行1.车位虽不属于住宅,但依法属于满足业主住宅需要的必要设施,属于......
·刑事案件证人必须出庭吗
一、刑事案件证人必须出庭吗可以不出庭。控辩审三方都认为没有必要出庭的证人可以不出庭,经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的证人可以自己决定是否出庭......
·临时工工伤伤残鉴定费用承担主体
临时工工伤伤残鉴定费用承担主体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
·强奸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强奸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强奸罪最新判刑标准如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
·新婚姻法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如何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分配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
·拘役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吗
拘役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吗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是不可以申请保释(取保候审)的,保释是案件在侦查期间采取的强制措施,对已判决的、服刑的,此时已经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