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范本?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范本?
  
  当代许多公司都由多个股东组成股东会,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都要由股东会来决定。对于一家公司而言,如经营情况欠佳,投资回报无望,股东们很有可能召开股东大会,终止公司经营,对公司进行注销,这就需要股东大会作出公司注销的决议。那么,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范本是怎样的?的我们就来为您讲解一下。
  
  一、股东大会定义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二、股东大会类型
  
  股东大会有三种:法定大会、年度大会、临时大会。
  
  1、法定
  
  凡是公开招股的股份公司,从它开始营业之日算起,一般规定在最短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时期内举行一次公司全体股东大会。会议主要任务是审查公司董事在开会之前14天向公司各股东提出的法定报告。目的在于能让所有股东了解和掌握公司的全部概况以及进行重要业务是否具有牢固的基础。
  
  2、年度
  
  股东大会定期会议又称为股东大会年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通常是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的6个月内召开。由于股东大会定期大会的召开大都为法律的强制,所以世界各国一般不对该会议的召集条件做出具体规定。
  
  年度大会内容包括:选举董事,变更公司章程,宣布股息,讨论增加或者减少公司资本,审查董事会提出的营业报告,等等。
  
  3、临时
  
  临时大会讨论临时的紧迫问题。除了上述三种大会外,还有特种股东会议。
  
  股东大会临时会议通常是由于发生了涉及公司及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无法等到股东大会年会召开而临时召集的股东会议。
  
  关于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条件,世界主要国家大致有三种立法体例:列举式、抽象式和结合式。我国采取的是列举式,《公司法》第101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范本
  
  ___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主持人:
  
  出席会议股东:___、___、___。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以(书面等)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 在年月日(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未出席 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通过, 弃权或反对的占股东表决权的%,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注销。
  
  2、同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___、___、___、___、___,___为清算组组长。
  
  3、同意将上述决定登报公告公司注销情况及告知公司债权债务人。
  
  股东:(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章章)
  
  ___年___月___日
  
  现代经济发展迅速,公司的兴衰存亡十分普遍且节奏日益变快,那么公司注销的情况也并不罕见了。由多个股东共同出资成立的公司,其注销需要举行股东大会并进行表决,最终提现到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上。本文即为您提供了一份简明的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范本,供您参考。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女方诉讼离婚车子应该归属哪方?
      女方诉讼离婚车子应该归属哪方?一、女方诉讼离婚车子的问题请先看诉讼外调解。诉讼外调解,其依据来源于本条规定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


·儋州交通违章什么时间段能去处理
      儋州交通违章什么时间段能去处理?交通违章不管什么时间段内都能处理,交通违章是可以在网上处理的,如果对违章要申请行政复议,应该在交管部门上班的时......


·上市公司收购资产流程
      签订并购合同并购协议应规定所有并购条件和当事人的陈述担保。并购协议的谈判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通常是收购方的律师在双方谈判的基础上拿出一套协议草......


·三次起诉离婚还不判离婚?
      离婚,是夫妻双方处理自己感情的一种方式。之所以离婚,一般都是因为感情不存在了,破裂了,已经难以继续一起生活下去了,才不得已的选择离婚。如果上......


·涉外结婚公证怎么办理,注意事项有哪些?
      很多人都不知道,夫妻双方如果在国外结婚,而又要在国内证明自己的婚姻关系,这个时候是需要办理涉外结婚公证的。但是很多人对此并不清楚,甚至怎么办......


·故意毁坏财物自诉公诉是怎么规定的
      故意毁坏财物自诉公诉是怎么规定的一、故意毁坏财物自诉公诉是怎么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是公诉案件。我国刑法规定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


·团伙盗窃主犯会如何判刑
      对团伙盗窃主犯,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首付后退房违约金是多少?
      很多时候,签订了买房合同之后再交完首付,如果想要进行退房,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是否支付违约金的问题了。那么,首付后退房违约金是多少呢?关于这个问......


·构成暴力取证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构成暴力取证罪的条件会有什么一、构成暴力取证罪的条件会有什么?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3、造成冤、假、错案的......


·检察院决定批捕后一定会起诉吗?
      一、检察院决定批捕后一定会起诉吗?检察院决定批捕后并不是一定会起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


·新婚姻法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随着社会的进步,婚姻的自由,在工作和生活的双重压力下,离婚率随之上升,离婚带给人们的痛苦不仅仅在感情方面,夫妻共同经营生活多年,离婚的时候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