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渎职案检察院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渎职案检察院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一、渎职案检察院办案程序是什么样的
  
  (一)线索受理和初查
  
  1、渎职侵权案件线索受理,须由举报中心转办。经检察长批示后方能受理。
  
  2、反渎部门受理线索后,要由局长审查,审查后交专人负责登记和办理交办、督办。凡是登记的线索,局长要安排专人负责评估案件线索,填写《案件线索评估表》。线索评估后方可进行立案前调查和初查。
  
  3、交办案件,一般要在3个月内办理完毕。上级院有时限要求的,要按要求办理。交办工作应依照《黑龙江省反渎职侵权部门交办案件的办理规定》办理。
  
  4、为确定线索所举报的犯罪是否属实、是否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承办人在审查中认为有必要开展初查工作的,应制定《提请初查工作报告》,报局长和检察长审批后进行。
  
  5、反渎部门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初查。初查应当秘密进行。初查过程中,不得对被查对象或者其他有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不得对被查对象进行搜查、财产冻结、扣押;初查应先调查证据、不得先行接触被查对象。6、审查或初查结束后,承办人应制作《审查结论报告》或者《初查结论报告》,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二)立案
  
  1、案件线索经初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承办人应当写出《立案请示报告》,经局长审核后报检察长审批批准立案。批准后,承办人应填写《立案决定书》。
  
  2、《立案请示报告》和《立案决定书》,由承办人凭有领导批示的底稿和存根送办公室盖院章。《立案请示报告》送有关领导,办案部门内勤存档,并逐级上报省院备案。
  
  (三)侦查
  
  1、立案后,办案人员要制定侦查计划报局长后再报检察长批准,在侦查过程中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2、立案后应及时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无罪或罪轻、罪重的证据材料。
  
  3、对案件的侦查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4、传唤犯罪嫌疑人应该由承办人填写《传唤通知书》,报检察长签发。传唤时应向犯罪嫌疑人出示《传唤通知书》和工作证。
  
  5、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二名以上的侦查人员进行,并严格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禁发生刑讯逼供、体罚虐待等不文明办案行为。
  
  6、询问证人必须由二名以上的侦查人员进行,不得单人询问。
  
  7、立案前不得对当事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严禁对证人采取强制措施或限制其人身自由。
  
  8、搜查应该由检察长签发搜查证、由二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可以有司法警察参加,搜查时必须有见证人在场。
  
  9、查询存款、汇款,应当向有关金融机构出示《协助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和工作证。《协助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应由检察长签发,并由二名以上的侦查人员进行。
  
  10、在办案过程中依法扣押款物时,必须认真填写《赃款赃物移交清单》一式四份,同时要求犯罪嫌疑人、家属、证明人及经办人在移交清单上签名认可。
  
  (四)侦查终结
  
  对于符合侦查终结法定条件的案件,办案人员应当写出《侦查终结报告》,根据案件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写出《起诉意见书》或者《不起诉意见书》,经局长批准后再报检察长审批。需要起诉的,整理案卷证据,移送本院公诉部门。
  
  从上述我们可以看出,渎职案检察院办案的程序是严格的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并且随着我国法律体制的不断健全,我国法律的相关条例也在不断的完善。对于我国现在的国情来说非常的符合。所以渎职案检察院办案的程序也在不断地完善和规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三期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三期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女职工在三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双方合意解除、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解除(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发放数额认定方法是什么?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发放数额认定方法是什么?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发放数额认定方法是查询银行发放贷款的记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


·按揭车抵押贷款注意事项?
      按揭车抵押贷款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按揭车抵押贷款注意事项有哪些1、不是一切按揭车都可以再次抵押贷款。用按揭车做抵押贷款需要有可贷空间,比如买......


·自书遗嘱笔迹时间长短能鉴定吗?
      自书遗嘱笔迹时间长短能鉴定吗不能,笔迹形成时间的鉴定精确程度,在咱国家现有技术下无法特别精确。另外,影响因素主要存在以下方面:1.存在时间。笔......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1、没有遗赠......


·治安管理诽谤单位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治安管理诽谤单位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在我国治安管理诽谤单位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六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


·工地劳动协议书该怎么写?
      工地劳动协议书该怎么写?甲方(使用部门)名称:乙方(受聘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


·高管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是什么?
      高管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是什么?高管个人所得税退税并不存在优惠的政策规定,对于申报退税的具体程序,可以按照下列规定进行:1、下个人所得税APP,注册......


·犯罪分子被网上通缉是批捕吗?
      一、犯罪分子被网上通缉是批捕吗?不是,网上通缉,又名网上追逃、虚拟通缉,是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


·交通事故责任赔付关系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赔付关系是怎样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


·保释金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保释金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第一条为了正确、有效地运用取保候审措施,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公民的合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