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有效辩护权的特征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在进入审判阶段的时候,由于还没有在司法程序上被真正定罪,其拥有选择辩护的权利,自辩或者请专业律师辩护。通过有技巧的辩护能够减低甚至免除嫌疑人的刑罚。那么,有效辩护权的特征有哪些?为你解答。
  
  有效辩护权的特征:
  
  1998年中国政府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公约第14条丁目规定:受刑事控告者有权出庭受审并亲自替自己辩护或经由他自己所选择的法律援助进行辩护;如果他没有法律援助,要通知他享有这种权利,在司法利益有此需要的案件中,为他指定法律援助,而在他没有足够能力偿付法律援助的案件中,不要他自己付费。
  
  该项规定从国际角度体现了有效辩护制度。而关于有效辩护,我国著名学者教授解释为 :有效辩护原则,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几层意思 :
  
  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为刑事诉讼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当享有充分的辩护权。
  
  二、是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聘请合格的能够有效履行辩护义务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包括审前阶段的辩护和审判阶段的辩护,甚至还应当包括执行阶段提供的法律援助。
  
  三、是国家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权充分行使,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律师的帮助。
  
  有效辩护至少有三个因素:自我辩护权、辩护人的辩护、法律援助,笔者赞同宋教授的观点。
  
  辩护是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作为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既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也有权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甚至在符合一定的条件时还可以寻求刑事法律援助。当然,本文中笔者关注的是律师在为被告人提供辩护,对于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在诉讼阶段作出的辩护只是轻描淡写。
  
  有效辩护就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委托的辩护人或接受法律援助的律师,出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利益,通过实体性的辩护和程序性的辩护,及时充分行使辩护权,使得辩护真正具有实质意义的制度。
  
  概括起来,有效辩护应具有以下特征:
  
  1、及时性。
  
  辩护应该是及时的,“迟来的正义非正义”。有效辩护的及时性要求被追诉者享有被及时告知指控的权利,及时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
  
  2、充分性。
  
  辩护权要充分,这是有效辩护的核心内容,辩护人的辩护权利主要包括:调查取证权、阅卷权、会见通信权等,这些权利是辩护人法庭上辩护的先决权利,如果辩护人没有这些权利或不充分享有,那么辩护律师在法庭上的辩护便会陷入“仓促上阵”、“无米之炊”的尴尬局面。只有这些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才能使辩护权得到充分贯彻。
  
  3、抗辩性。
  
  辩护人的辩护能成为对抗控诉并独立影响审判的力量这要求在诉讼程序上要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诉讼主体地位视之。在辩护手段上要形成对抗性,为此立法应对控辩双方举证手段和责任作一定的协调,对取证困难的辩方有一定的倾斜,而对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控方予以谦抑。
  
  4、过程的持续性。
  
  从辩护过程看,有效辩护不仅取决于审判阶段法庭上的辩论和陈述,而且甚为关键的是侦查阶段的辩护。因为侦查程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而言,不仅侦查阶段证据的收集对法庭上的辩论至关重要,而且也是“最危险和可怕”的阶段。
  
  而从公平、公正角度审视,辩护还应当延伸至执行阶段的法律援助。可以这样说,辩护应该从刑事诉讼起动时一直贯穿着整个刑事诉讼阶段。
  
  因此,有效辩护权的特征包括及时性、充分性、抗辩性、过程的持续性。其核心就在于,首先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之后要充分准备,随时面对检方的观点进行辩论,在法庭上取得主动。最后要有持续性,在侦查阶段就要开始辩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规定可以吗
      员工在医疗期间仍然和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那么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规定可以吗?劳动合同在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起着很重要的作用,用人单位根据实际......


·装修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多少
      装修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多少民法典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


·在女方怀孕期间是否可以离婚
      在女方怀孕期间,首先所在用人单位需要对其合法权益作出保障,给予其产假待遇。而在家庭方面,一般来讲这段期间女方都是受到更多照顾和保护的。那在女......


·交通肇事逃逸脱责应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脱责应怎么处理?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处罚规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是什么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人身损害赔偿抚养费如何计算公式是什么
      在通常情况下,如果因为一些意外情况对他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的话,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行为人应当对被伤害人进行赔偿。但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好双方当事......


·集体合同的效力如何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的效力如何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凡符合法律规定的集体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包括以下几......


·发明专利授予的条件包括什么
      发明专利授予的条件包括什么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具备以下的条件:(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


·新婚姻法离婚2个孩子抚养权归属
      新婚姻法离婚2个孩子抚养权归属(一)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首先,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其次,如果出现某些特......


·《民法典》债权债务法律条文
      《民法典》债权债务法律条文债务债权问题是我们生活中经常遇到问题,如果对于相关法律条文不是很清楚,那可能就会吃亏。今天我们贴出了《民法典》(20......


·100万的诉讼标的诉讼费是多少
      100万的诉讼标的诉讼费是多少一、100万的诉讼标的诉讼费是多少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