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格式合同违约金大概多少

格式合同违约金大概多少? 一、格式合同违约金大概是多少?
  法律没有直接规定违约金的上限,没有最高限额,但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是不妥的,违约金过低,弥补不了守约方的经济损失;违约金过高,既不严肃也不受法律保护,《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利益损失,主要体现了违约金的补偿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一百三十为原则,主要体现了违约金的惩罚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体现了违约金的公平性。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可见,没有上限的违约金,却有明显的调整空间,使违约金的落实更具操作性和实用性。
  而因违约产生损失的计算方法,可以按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利率的四倍或具体损失等综合计算。
   二、合同违约金如何支付
  (1)违约金的支付应体现合理性。
  违约金应如何支付? ,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仲裁机构或者法院予以适当增、减,从而保证支付违约金额同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相符合,以体现违约补救的合理性。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违约金的计算办法及支付期限应明确约定。
  为了避免在违约金交付问题上发生争议,合同当事人还应在合同的违约条款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办法、支付期限及迟交时利息的计算办法等。
  在上文中,为您解决了格式合同违约金大概是多少的问题以及违约金的支付。在实践中经常发生合同纠纷,主要是因一方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弥补对方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检察院没批捕被公诉了是否合法
      一、检察院没批捕被公诉了是否合法?不合法,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


·全款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
      全款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但必须满足公积金提取的相关条件。例如,对于购买、建造以及大修等自住住房,需要拥有房屋所有权才能提取公积金。另外,对于......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法》适用吗
      一、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1、实践中事业单位人员的构成是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的人员;一般劳动者。由公务员......


·处理未成年犯罪原则有哪些规定
      一、从宽处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


·借给别人的钱应该怎么打借条?
      借给别人的钱应该怎么打借条?借款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今向____......


·婚姻法分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婚姻法分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第八条的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


·绿化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包括什么?
      绿化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包括什么?为了确保绿化建设的质量符合规范,我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质量标准进行规定。因此在进行绿化工程时,需要严格按照......


·无证驾驶保险赔偿吗
      无证驾驶保险赔偿吗,保险公司是否赔偿无证驾驶在购买了保险之后,如果发生保险范围内事故,那么保险公司就要做出赔偿。相信您都知道无证驾驶是很危险的......


·行政处罚法25条的内容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25条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内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


·不当得利怎么处理?
      不当得利怎么处理?不当得利应该返还,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无论是在不知道有违法律依据,还是清楚知......


·并购基金设立流程
      并购基金设立流程一、关于并购基金并购基金,是专注于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基金,其投资手法是,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权,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