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不少外出打工的人反应,在租赁房屋的时候,经常就房屋租赁合同产

不少外出打工的人反应,在租赁房屋的时候,经常就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纠纷。但由于自身并不是很了解法律,因此就不清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该怎么来解决才是最好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诉仅要求承租人偿付欠租并支付滞纳金的,法院应予支持,滞纳金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若合同约定的滞纳金标准过高而显失公平,应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标准确定承租人应付之滞纳金。
  
  (二)合同解除时有关问题的实体处理
  
  1、 关于解除合同的条件:通常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1)承租人欠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
  
  (2)合同未约定期限的,欠租达三个月以上;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
  
  (4)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约定用途的。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①出租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出租房屋的;
  
  ②出租人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承租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③出租人不按合同约定的责任负责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的;
  
  ④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此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法院亦可以解除合同。
  
  2、 承租人对房屋有装修时,对装修的处理。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的,能拆除的拆除,拆后可以继续使用的动产装修由承租人拆走,对于不能拆除的固定装修以及拆除后不能继续使用的动产装修,如承租人对装修问题提出诉讼请求并提出评估申请,法院应委托评估机构对装修予以评估,由出租人酌情承顶,给予承租人相应补偿;对于不能承顶部分造成的损失,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装修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因出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装修损失由出租人承担;双方均有过错的,由双方按过错大小分别承担。
  
  3、 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赔偿问题。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是:
  
  (1)所欠租金及其它费用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即滞纳金);
  
  (2)签约时所交租赁定金由出租人没收;
  
  (3)当上述违约金及租赁定金不足以弥补出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损失时,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另行支付损失赔偿金。
  
  4、 因出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赔偿问题。出租人应向承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是:
  
  (1)向承租人双倍返还租赁定金;
  
  (2)赔偿承租人的装修损失;
  
  (3)当上述违约金及租赁定金仍不足以弥补承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损失时,出租人还应另行向承租人支付损失赔偿。
  
  实践中产生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其实是比较多的,但由于具体的纠纷情况不同,因此在处理的时候还要靠当事人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当然,比较好的纠纷解决方式,包括了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遇到这类纠纷的人,可以选择恰当的方式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被监护人致损的赔偿是怎样的
      被监护人主要是指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由于他们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此时才需要为其设立监护人。而要是被监护人的行为导致他人受损的话,此......


·开庭不认罪后果是怎么样的?
      一个刑法类案件相对于民事类案件来说,要复杂很多,我国对于法院中,两个案件的法庭的一些诉讼程序都有做规定,一般刑事类案件,在法庭中都会安排两个......


·开设赌场罪法律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在中国大陆聚众赌博是违法行为。而开设赌场罪,顾名思义就是吸引他人前来赌博并以此谋求暴利。此行为触犯了我国的法律,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


·拒不认罪贩毒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拒不认罪贩毒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一)标题。可写"关于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


·保险赔款要优先偿还债务吗
      保险赔款要优先偿还债务吗?保险赔款是否优先偿还债务取决于是否指定了受益人。如果保险合同指定了受益人,由受益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比例及顺序领取保......


·驰名商标保护年限是多久
      驰名商标保护年限是多久相比于注册商标或一般商标,驰名商标受公众熟知的范围更广、力度更大,甚至有的驰名商标还享誉海外。那么我国对驰名商标保护年......


·非法集资全部司法解释的内容是怎样的?
      非法集资的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十分严重,它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使得许多投资者受到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对于非法集资的行为,国家规定了非法集资的金......


·不设立股东会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不设立股东会的情形具体有哪些一、不设立股东会的情形具体有哪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某些特殊的公司形式可以不设立股东会,其职权由公司的董......


·车主购买划痕险要多少钱?
      由于车主在购买车辆之后,被划伤的几率是比较大大的,故而一般都会购买划痕险,在购买之前,买划痕险要多少钱一度成为各位车主比较关心的问题。除了划......


·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件有哪些?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按照土......


·一般不需要。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一般不需要。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