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哪些情况抵押担保责任不承担

哪些情况抵押担保责任不承担一、 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保证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且新贷与旧贷又非系同一保证人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如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四、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五、 一般保证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过后,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六、 连带保证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过后,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七、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八、 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九、 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十、 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保证人在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此外,根据民法典,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自然无效。根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担保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对于无权代理人代签的保证合同,保证人可以不予认可。根据民法典,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只能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保证人可以根据民法典、民法典和民法典总则上述规定,以借款合同无效、保证人不具备主体资格、保证合同条款违法、保证合同无效等理由进行抗辩。
  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会碰到抵押担保之类的事情,有的我们是自愿做出担保的,有些情况下并不是自愿的,不管是否自愿我们在做出担保时都要认清自己有可能承担的责任,哪些情况抵押担保责任不承担我们一定要清楚。以上就是我们的解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居间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居间合同是合同的一种,但是您对于居间合同还不是很了解,尤其是在居间合同的订立上是您不熟悉但是需要掌握了解的部分,所以在居间合同的订立方面我们......


·倒签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一、倒签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490条对履行接受进行了规定,第490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逮捕时未出示逮捕证合法吗?
      一、逮捕时未出示逮捕证合法吗?逮捕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


·寻衅滋事可以取保吗 寻衅滋事罪可以判缓刑吗
      大多数的刑事案件,其实都是由公安机关来立案侦查的,这个过程中其实就有可能依法对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当然这也是允许委托律师来申请取保候审,一旦......


·什么样才算构成网络诈骗罪?
      我们经常使用并且也总是在网络中与他人进行金钱上的交往,这是很日常的行为却也让网络诈骗罪发生的可能性逐渐增加,在没有法律意识的情况下会有很多人......


·离婚两年后争夺抚养权是否可以
      孩子的抚养是一个长期的漫长的过程,所以在生活当中,其实很多夫妻离婚以后,虽然说当时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但是在以后的生活当中,可能......


·一,当事人重婚罪坐牢会受罪吗?
      一,当事人重婚罪坐牢会受罪吗《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


·重大误解撤销权的行使内容是什么?
      重大误解撤销权的行使内容是什么?撤销权行使的主体有哪些撤销权行使的主体即撤销权的主体,是因债务人的行为而使其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这里所说......


·构成防卫过当的情形包括哪些
      面临非法侵害时,如果用较缓和的手段能制止侵害时,就不要用激烈的防卫手段。当侵害行为已经被制止时,就不要再继续对侵害者进行伤害。否则,就可能超......


·有哪些行为属于玩忽职守
      有哪些行为属于玩忽职守一、有哪些行为属于玩忽职守玩忽职守的行为在客观上有两种类型:一是不履行职务型,即行为应该履行且能够发行,但不履行......


·醉驾5年从什么时候算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醉驾5年从什么时候算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或者听证程序结束之日起7日内作出处罚决定。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