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反洗钱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反洗钱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反洗钱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近年来经济犯罪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人们的视角中,其中常常看到的一个词就是“洗钱”,这一概念并不陌生,我国颁布的《反洗钱法》就是为了从司法角度规范惩戒这一行为,那么《反洗钱法》的主要内容有什么呢?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2007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明确了我国反洗钱监督管理、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反洗钱调查、反洗钱国际合作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正式建立了我国预防洗钱的基本法律制度。对于及时发现和监控洗钱活动,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维护金融秩序,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反洗钱法》总共分为总则、反洗钱监督管理、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反洗钱调查、反洗钱国际合作、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三十七条。其主要内容包括:一、反洗钱监督管理根据我国的国情,适当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反洗钱法》确立了我国的反洗钱工作机制的模式为:确立一个部门为行政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国家的反洗钱行政事务。其他部门、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二、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作为现代社会资金融通的主渠道,金融系统是洗钱的易发、高危领域。因此,实施预防、监控洗钱的行为必须以金融机构为核心主体,通过金融机构监测并报告异常资金流动,发现并控制犯罪资金。但是,金融机构并不是洗钱的唯一渠道,随着金融监管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对其加强监督管理,洗钱逐步向非金融机构渗透。因此,第三条和第三十四条不仅规定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是反洗钱义务主体,第三十五条还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的范围、履行义务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三、反洗钱调查为了调查核实可疑交易活动,有效解决紧急情况下犯罪资金转移、外逃等问题,第二十三条至二十六条规定了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省一级派出机构有权进行反洗钱调查。四、反洗钱国际合作为加强反洗钱国际合作,履行我国已加入的国际公约规定的义务,维护我国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反洗钱法第五章规定了反洗钱国际合作的基本原则,对反洗钱资料和信息交换以及司法协助作了原则性规定。五、法律责任为了惩罚金融机构不履行反洗钱义务的行为,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对金融机构及其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未依法履行各项反洗钱义务,分别规定了轻重不同的法律责任。以上就是反洗钱法的主要内容,可以看出,这部法规的颁布意义重大,对于新兴混乱的金融市场作出了规范,明确了金融机构的义务,有利于及时发现洗钱活动,并且切断切断资助犯罪行为的资金来源和渠道,从而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离婚房子公证书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一、离婚房子公证书范本的内容有哪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一般是在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了离婚手续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此时对于房子的分割......


·试用期期满后是否能延长
      试用期是单位试用劳动者的期限。那么,在实践中,劳动者的试用期期满后是否能延长?其实,大大多数劳动者之所以关心试用期的长短问题,不过是因为试用......


·如何理解网络知识产权资源共享性?
      如何理解网络知识产权资源共享性?一、如何理解网络知识产权资源共享性?网络空间是一个共享的平台,凡是上传至网络的内容只要不受特殊限制,一般均......


·自己钱被骗了可以找中间人吗
      自己钱被骗了可以找中间人吗一、自己钱被骗了可以找中间人吗被诈骗中间人需要负刑事责任与否,关键看是否涉嫌共同du犯罪,如果中间人参与诈zhi骗活......


·购房者签购房合同的流程有哪些?
      一、购房者签购房合同的流程有哪些?购房者签购房合同的流程是:购房者认购——购房者交定金(拿收据)——开发商下载网签合同,双方进行签合同,购房......


·盗窃罪办案程序是什么?
      盗窃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财产的犯罪。在日常生活中,盗窃案可以说是十分高发的案件,具体根据盗窃金额,办案流程和所需时间也是不一样的,......


·故意伤害致轻伤二级怎么判
      故意伤害致轻伤二级怎么判一、故意伤害致轻伤二级怎么判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职工去世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时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职工去世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时可以享受哪些待遇一、职工去世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时可以享受哪些待遇?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标准由各......


·认缴期限内未交注册资本的后果是什么?
      认缴期限内未交注册资本的后果是什么需要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


·一、因为疫情还不了贷款怎么办?
      一、因为疫情还不了贷款怎么办?银行是可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


·一、房屋继承公证费多少钱是由什么确定的?
      一、房屋继承公证费多少钱是由什么确定的?房屋继承公证费多少钱是由房屋的市场价以及继承税率确定的,公证费是房屋评估值的2%,正常过户就不需要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