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解除同居关系后财产怎么分

,不管是夫妻关系还是同居关系,在解除的时候,一般都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当然有一些还会涉及到债务清偿、子女抚养的问题。那就其中的财产来讲,解除同居关系后财产怎么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解除同居关系后财产怎么分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即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实践中,下列财产一般认定不属于同居双方的共同财产:一方同居前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补助费等;一方在同居期间继承的财产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二、怎么解除同居关系?
  
  一直以来,国人在讲到同居关系的时候都喜欢加上“非法”两个字,实际上这么形容是不正确的。同居只是一种事实状态,并没有违法(已婚者除外),充其量是一种违反道德的行为。当同居关系双方感情破裂时,该如何解除同居关系呢?根据不同的情况,我们做以下分析:
  
  (一)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后要求关系的,自行解除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
  
  (二)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要求解除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解除;
  
  (三)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形成了共同财产,因分割共同财产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做出处理;
  
  (四)同居者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因问题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做出处理;
  
  (五)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无须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因同居关系所产生的财产纠纷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可由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
  
  (七)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以借款等形式确定赔偿金,一方起诉主张另一方支付该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很多时候,在男女解除同居关系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等的处理,其中有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有的人就认为在分割财产的时候,法律也是不会进行干涉的,这样的想法显然不对。那具体解除同居关系后如何分割财产呢,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国家赔偿的时效是多久?
      如果国家的工作人员对公民、组织等的财产权或者人身权造成了伤害,公民就有权申请国家赔偿,当然想要申请国家赔偿的话除了要符合申请的相关条件外,更......


·佛山医疗纠纷律师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佛山医疗纠纷律师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佛山医疗纠纷律师费收费标准1、计时收费200-3000元/小时。2、计件收费(一)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3000......


·加班费包含当天的工资吗?
      加班费包含当天的工资吗?3倍工资是包含当天的工资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工资按日常工资标准的三倍计算,这里的三倍是指法定节假日加班当天实际得到的......


·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怎么规定的
      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怎么规定的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下情况要给子女抚养费: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2、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


·民事诉讼书是要如何处理书写?
      民事诉讼书是要如何处理书写?1、首部:(1)注明文书名称,在首页正上方标明民事起诉状。(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公民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


·确认合同有效之诉证据由谁举证?
      确认合同有效之诉证据由谁举证?确认合同有效之诉证据由提出诉讼行为的当事人进行举证处理,具体情况如下:1、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若干规定》第......


·如果打死人赔钱有上限吗
      如果打死人赔钱有上限吗没有上限,以具体损害程度为准。关于故意杀人之后的赔偿问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法院判缓刑罚金规定有什么要注意的吗?
      我们在收看一些法制节目的时候,在最后对犯罪人进行判决时,往往会听到判处多少多少年,缓期几年执行,并处罚金的判决书,一般来说,判处缓刑和罚金都......


·离婚想要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想要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


·一、离婚后共同债务是否追加被告人?
      一、离婚后共同债务是否追加被告人?根据材料,是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在执行程序中能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1、认定为共同债务的法律依......


·对于企业隐瞒社会保险缴费数额行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于企业隐瞒社会保险缴费数额行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