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赡养义务法律特征是什么

作为赡养人,需要履行一定的赡养义务,不然的话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常情况下赡养包括了两方面,即物质与精神。但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并不清楚法律中规定的赡养义务法律特征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赡养义务法律特征是什么
  
  1、后赡养义务产生于养父母与养子女收养关系解除之后,这是后赡养义务的时间特征,也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形式特征之一。
  
  2、后赡养义务的主体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子女。凡名义上收养,实际上未与养父母共同生活,或者虽经养父母抚养但尚未成年的养子女,不是该义务的主体。
  
  3、后赡养义务的对象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这里包括两个要件,一是缺乏劳动能力,二是缺乏生活来源。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则不构成后赡养义务的对象。
  
  4、后赡养义务的内容是给付生活费。这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实质特征。正常情况下,一般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既包括物质赡养即给付生活费,又包括精神赡养,而后赡养义务由于发生在收养关系解除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因此,以解决温饱即生存问题为目的的物质赡养——给付生活费,成为后赡养义务的显著特征。
  
  二、赡养义务包括哪些内容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方面:
  
  1、经济上供养有扶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要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赡养费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条件;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
  
  2、生活上照料生活上照料是指帮助年迈体衰的父母。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赡养一般存在于子女对父母、晚辈对长辈之间的,因此,只有特定的人才需要履行赡养义务。而在是就履行赡养义务的之前,需要弄明白究竟赡养义务法律特征是什么,掌握了这方面的内容,才能更好的来进行赡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法对专利评估规定的方法有哪些
      公司法对专利评估规定的方法有哪些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一般情况下是需要涉及到评估的,但是对专利进行评估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它必须要......


·未达成拆迁协议,被强行断水断电怎么办?
      未达成拆迁协议,被强行断水断电怎么办?一、未达成拆迁协议,被强行断水断电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征收......


·办理商标续展地址是哪里
      办理商标续展地址是哪里?办理商标续展地址是商标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


·离婚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对于有孩子的家庭而言,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处理的事情比较多,除了对财产进行分割外,还要约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不会因......


·离婚后要求增加抚养费可以吗
      一、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试用期期间发生纠纷劳动者怎么维权?
      试用期期间发生纠纷劳动者怎么维权?试用期期间发生纠纷劳动者怎么维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约定事项。......


·遗赠扶养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每个人都有生老病死的时候,当我们的生命走向终结的时候带不走任何一样东西,而对于财产我国法律上规定的处理方式有好几种,有法定的继承也有遗嘱继承......


·民事诉讼法立案标准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立案标准是什么?一、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


·离婚后还要给孩子抚养费吗
      据调查表明,近年来我国整体的离婚率都是比较高的,而离婚多半都是出现在一些比较年轻的夫妻之间,此时他们的孩子尚小,即使在夫妻离婚之后仍需要继续......


·如果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属于违约吗
      如果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属于违约吗?属于违约责任,应该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


·出借人自己写的借条有用吗
      借款人自己写的借条有用吗?借条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