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合同法终止条件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涉及到每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劳动合同的终止需要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双方均不可以随意的解除劳动合同。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劳动合同法终止条件,希望可以对您了解劳动合同终止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法终止条件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从狭义上讲,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都已经完全履行,且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未提出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广义的劳动合同终止包括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终止劳动合同,只有在劳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当事人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如职工在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经所在单位同意,职工可以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如果被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录取,职工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即随之终止。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职工一旦考取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学校,他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就即行终止。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如果过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没有作上述约定,职工考取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学校后,可以与企业协商,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可以约定吗
  《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通过该规定可以看出,在《劳动法》调整下,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分为法定条件和约定条件,即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只要约定的终止条件不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约定就有效,就可以依据约定来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终止条件如上所述。我们通过上文可以得知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均不可以随意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终止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因此,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只要是对方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终止条件进行就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遭遇家暴起诉离婚的步骤 (一)写离婚起诉状
      遭遇家暴起诉离婚的步骤(一)写离婚起诉状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2、写明诉讼请求,一......


·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是怎样的
      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是怎样的1、无效程序的启动无效程序启动的时间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可以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


·刑事案件中犯罪的停止形态有几种
      刑事案件中犯罪的停止形态有几种?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停止形态有两种基本的类型,一是犯罪未完成形态,二是犯罪的完成形态。犯罪未完成形态,即犯罪在其发......


·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责任还需要承担吗
      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责任还需要承担吗?在现代公司发展过程中,由于经营状况不佳、股东急需资金用作他用或者其他情形,股东可能会将股份转让给他人,这其......


·一、在山东买房子注意什么(一)在山东省买房的条件是什么?
      一、在山东买房子注意什么(一)在山东省买房的条件是什么?1、如果外地户口在山东省购房是需要提供连续一年缴纳社保的证明。其实在山东省当地就业或工作......


·商标无效引证商标的要素有哪些?
      商标无效引证商标的要素有哪些?引证商标要素主要包括商标申请日期,注册人基本信息,注册号,商标代理人基本信息,商标类型等内容。引证商标就是驳回你......


·律师从事法律援助收入从何而来?
      律师从事法律援助收入从何而来?人们在生活中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纠纷产生,如果双方矛盾无法调和,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但会有一些当事人因为经......


·案件批捕信息查询在哪?
      一、案件批捕信息查询在哪可以通过律师上检察院查询,个人不可以。批准逮捕是检察院的职权。很多信息卷宗移交检察院了。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


·怎么对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处罚
      怎么对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处罚一、怎么对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处罚犯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员工工伤复发怎么报申请?
      员工工伤复发怎么报申请?一、员工工伤复发怎么报申请?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


·欠钱不还被恐吓怎么办?
      欠钱不还被恐吓怎么办?欠债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如果欠债人威胁要债人的可以报警处理。如果欠债人欠债不还恐吓债权人,债权人可以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