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条属于什么证据种类?
一、收条属于什么证据种类?
一般来说,收条属于证据种类中的书证。
二、民事诉讼证据具体可以分为哪些种类?
1、当事人陈述。
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当事人陈述作为证据的一个种类是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种类划分中的特色。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由于与诉讼结果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决定了当事人陈述具有真实与虚假并存的特点。
因此,审判人员在运用这一证据时应注意防止将虚假的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于当事人的陈述应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进行审查核实,以确定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2、书证。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这种物品之所以称为书证,不仅因它的外观呈书面形式,而更重要的是它记载或表示的内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
从司法实践来看,书证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从书证的表达方式上来看,有书写的、打印的,也有刻制的等;从书证的载体上来看,有纸张、竹木、布料以及石块等。而具体的表现形式上,常见的有合同、文书、票据、商标图案等等。因此,书证的主要的表现形式是各种书面文件,但有时也表现为各种物品。书证在民事诉讼中是普遍被应用的一种证据,在民事诉讼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3、物证。
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是通过其外部特征和自身所体现的属性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它不受人们主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此,物证是民事诉讼中重要的证据之一。民事诉讼中常见的物证有:争议的标的物(房屋、物品等);侵权所损害的物体(加工的物品、衣物等);遗留的痕迹(印记、指纹)等等。
4、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和数据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它包括录相带、录音片、传真资料、电影胶卷、微型胶卷、电话录音、雷达扫描资料和电脑贮存数据和资料等。外国民事诉讼法一般都没有将视听资料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类型对待,仅将其归入书证和物证的种类中,我国民事诉讼法鉴于其具有独立的特点,将其归为一类独立的证据加以使用。
5、电子数据。
电子数据是存储于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包括电子签名、格式化后的硬盘通过恢复取得的信息等等,与传统的录像、录音等视听资料有所区别。
6、证人证言。
证人是指知晓案件事实并应当事人的要求和法院的传唤到法庭作证的人,证人就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称为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是专业人员运用其专门知识,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分析鉴别,对专门性问题作出意见,以作为法官判断相关证据真伪的参考依据。从性质上来说,鉴定意见与其它证据类型很重要的区别在于:鉴定意见本身是构建在其它证据材料基础上,得出的鉴定人的主观判断。在其它证据类型中,都力求证据材料契合客观案情,尽量与表述人的主观相分离;但在鉴定中,最有价值的反而是鉴定人通过主观知识鉴别证据材料的过程。
8、勘验笔录。
勘验笔录是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一定的事实,对与案件争议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亲自进行或指定有关人员进行查验、拍照、测量后的记录。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收条属于什么证据种类?在上述的介绍中,我们也详细的回到了这个问题,当然,证据的分类也是有依据的,在不同的诉讼案件中,对于证据的分类也是有不同的依据的,我们上述主要以民事诉讼为例,介绍了证据的分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成都社保补缴新政策具体?
成都社保补缴新政策具体有哪些根据现行成都社保条例规定,生育保险欠费2个月以上、医疗保险欠费4个月以上视为中断,会影响生育保险待遇及住院医疗费报......
·怎么样向法院起诉离婚?
虽然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首选的都是协议方式,但此时也有可能出现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这个时候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过当事人要怎么样向法......
·申请司法鉴定有什么程序
进行司法鉴定的,必须要向专业的机构提出鉴定申请,受理之后才会开始具体的鉴定程序。那通常情况下,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有什么程序要求呢?若你也不是......
·无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
无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有哪些无牌照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与正常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一样的:报交警划分事故责任,根据事故责任确定双方损失承......
·农村房屋拆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拿到合理补偿款?
一、农村房屋拆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拿到合理补偿款? 1.了解拆迁项目和相关政策情况 其实按流程拆迁之前必须与农户进行商议并将项目信息公开,被......
·什么时候可以提离婚诉讼管辖权异议
就离婚案件来看,不同的法院管辖不同的离婚案件,但有的时候被告一方可能对法院的管辖权有异议,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此时可以提管辖权异议,不过有一......
·批捕后的物品律师可以给拿回来吗?
一、批捕后的物品律师可以给拿回来吗若为涉案物品可以采取扣押,但应当附扣押清单,双方各执一份。若与案件无关则应及时退还。逮捕期间律师的作用......
·在河南省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会处以重大行政处罚,那么什么是重大行政处罚呢,它与一般行政处罚有什么不同呢,在河南省的法律条文中已经对此做出......
·刑事诉讼法辩护的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辩护律师的辩护必不可少,律师辩护的过程不仅保障了嫌疑人与受害者的合法权利,最大程度的保障人权,而且也是我国法律公平公正公开透......
·劳动仲裁该如何收集证据
劳动仲裁该如何收集证据一、劳动仲裁该如何收集证据1、“谁主张,谁举证”书证的提供,原则上由主张相关事实的当事人负责。2、举证倒置有证......
·一、员工受伤期间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员工受伤期间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由单位按受伤前的月工资标准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劳动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