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法修正案八非法采砂的规定

非法采砂有着严重的危害,不仅危害环境,还影响安全。刑法修正案八关于非法采砂的相关法律有了修订。那么,刑法修正案八非法采砂的规定以及法律适用是什么呢?下面和我们一起了解下相关的知识。
  
  一、刑法修正案八关于非法采砂的规定
  
  《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七条将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刑法修正案八非法采砂的法律适用
  
  (一)刑事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附件中的矿产资源分类细目第三条明确天然石英砂(含玻璃用砂、铸型用砂、建筑用砂、水泥配料用砂、水泥标准砂、砖瓦用砂)属于非金属矿产。
  
  非法采砂涉嫌非法采矿罪,适用《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二)治安处罚法律适用
  
  对于在河道内非法采砂尚未构成非法采矿罪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以损毁水利防汛工程设施对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
  
  三、非法采砂的危害
  
  (一)危及生态环境
  
  (二)河道行洪能力下降,危及堤坝及民生安全
  
  (三)河道输水能力下降,加大引水成本
  
  (四)破坏航道工程及航运安全
  
  看了以上内容,相信您对刑法修正案八非法采砂的规定以及法律适用有了一定的了解。非法采砂有着非常严重的危害,并且还是是违法犯罪的,会受到我国法律的严惩。您一定要遵守法律。同时,在具体运作过程中有疑难,我们的律师乐意为您效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信托收据的法律风险
      《信托法》已经于2001年4月28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01年10月1日生效。首先,信托法肯定了信托收据手构......


·一、戒除违法酒驾醉驾后多久能重考驾照?
      一、戒除违法酒驾醉驾后多久能重考驾照?酒驾被吊销驾驶证后马上就能重新考驾照,醉驾最低要等5年以后才能重考驾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抽逃出资税务部门会处罚吗?
      抽逃出资税务部门会处罚吗?不属于税务部门处罚的范围,应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对于股东抽逃出资的定义,法条没有给出确切的解释,但在相关的法律......


·年最新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不严......


·刑事证据的运用规则
          1、口供补强规则。    现代各国刑事证据法多限制口供的证明能力,不承认其对案件事实的独立和完全的证......


·买方、卖方以及中介方三方达成协议,才能完成一次成功的交易。这
      买方、卖方以及中介方三方达成协议,才能完成一次成功的交易。这期间倘若出现纠纷,就有可能会牵扯到打官司。那么,如果聘请律师,那么二手房买卖纠纷......


·离职证明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定义
      离职证明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定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如何行使合同撤销权或变更权?
      如何行使合同撤销权或变更权?一、如何行使合同撤销权或变更权?撤销权人既可以撤销合同,也可以变更合同,存在撤销权与变更权的选择问题,而这一般......


·离婚案件不公开审理申请书?
      离婚案件不公开审理申请书?有时,在审理离婚案件时,由于涉及到一些隐私、秘密等,是可以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院批准后此案件就可以......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例中财产应该如何分配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也变的较为开放,很多人都愿意和外国人缔结婚约,但是也会存在离婚的情况,在离婚时最需要解决的就是双方的共同......


·房屋产权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房屋产权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房屋产权办理流程首先是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须带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