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是原始取得?什么是继受取得?

什么是原始取得?什么是继受取得?
  
  一、什么是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也称最初取得,依这种方式取得的所有权是独立的,或者是原来无所有权,或者与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意志无关。
  
  二、原始取得的主要形式
  
  1、国有化和没收。这是剥夺原所有权的行为。没收是对违法所得的财产或用来作为违法手段的财产的剥夺。依国有化取得的所有权是独立,其所有权归国家;依没收取得的所有权,与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意志无关。
  
  2、生产。任何生产都是对自然界的占有、利用和改造。例如对自然界的直接占有、捕鱼、采矿;对自然界的间接占有、使用原料制造产品。
  
  3、添附。它包括
  
  (1)附合,如用他人的建筑材料建造房屋;
  
  (2)混合,如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混合不能分别;
  
  (3)加工,如在他人的布上画油画。
  
  4、收益。也称孳息,它分为:
  
  (1)天然孳息,如果树结果;
  
  (2)法定孳息,如存款利息。
  
  5、无主财产。如抛弃物、拾得物、漂流物、走失动物、埋藏物、隐藏物和无人继承财产等。这是指所有人不明或没有所有人的财产。
  
  三、什么是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原始取得”的对称。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原始取得”的对称。通过一定法律行为或其他法律事实,从原所有人那里受让所有权的所有权取得方式。主要包括买卖、互易、赠与、继承、遗赠、消费借贷等。在继受取得中,所有权移转时间因标的物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不动产所有权从登记时起移转,动产所有权从交付或移转占有时移转。土地使用权等他物权和知识产权也可以通过继受取得方式取得。
  
  四、继受取得的根据
  
  ①买卖合同
  
  民事主体双方达成协议,出卖人一方将出卖财产交给买受人一方所有,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价款。通过买卖,由买受人取得了原属出卖人的财产所有权。
  
  ②赠与、互易
  
  赠与人自愿将其财产无偿转移给受赠人,一方以金钱之外的某种财产与他方的财产相互交换,也可导致所有权的移转。
  
  ③继承遗产
  
  继承人按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取得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④接受遗赠
  
  自然人、集体组织或者国家作为受遗赠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遗赠的指定,取得遗赠的财产。
  
  ⑤其他合法原因
  
  因其他合法原因,也可以取得或形成财产所有权,如参加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合股集资的方式组成合法经济组织,形成新的所有权形式。
  
  综上所述,根据原所有人的意思,同意给予对方的,其所得为继受取得。反之则为原始所得(不是依据原所有人意思的取得)。总之无论是签订合同,继承财产,拾得遗失物等,物件的所有权都需区分继受取得与原始取得,以上为对什么是继受取得及什么是原始取得的解答,更详尽的了解可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事诉讼送达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送达规定有哪些?一、民事诉讼送达的方式有哪些?1、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


·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二、......


·实践中徇私枉法罪如何减刑?
      实践中,无论罪犯是触犯了怎样的罪名,在服刑期间只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那么都是可能获得减刑机会的,这样实际服刑的刑期就会比判决时的刑期少,这是......


·常见的重婚的行为具体有哪些
      重婚的行为具体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行为:1、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谎称初婚骗取登记或串通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骗取登记的......


·试用期出车祸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试用期出车祸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


·福利费算债权债务吗
      很多企业再给员工发放福利的时候总是在纳税这方面存在疑惑,对债券和债务类的科目也不是很了解,也不知道发放福利费应不应该算作债权债务,首先我们要......


·约定男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吗?
      约定男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吗?关于抚养费的要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一方在离婚之后可以不支付未成年子......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怎么处理
      在劳动合同期限即将届满之前,一般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会协商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也就是续约。那么要是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的话该怎么处理呢?详细内容请阅......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一、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条件具体如下:(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


·夫妻离婚女方有孩子抚养权吗?
      夫妻离婚女方有孩子抚养权吗?根据《婚姻法》以及相关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不同。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


·商标的在先权利著作权可以对抗吗?
      商标的在先权利著作权可以对抗吗?一、商标的在先权利著作权可以对抗吗?著作权不可以对抗商标的在先权利,我国《商标法》所保护的在先权利是指在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