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孳息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孳息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孳息其实是一个衍生物,或者说是一个衍生收益,是在原物的基础上产生的,通过投资原物而获得孳息,就像是一种投资。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孳息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孳息的法律规定孳息是民法中的一个法律概念,它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在民法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比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母鸡与其所下的蛋。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二十一条??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第四百五十二条??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第四百六十条??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是,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五百七十三条??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第六百三十条??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百条??保管期限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通过本文,我们可以了解到孳息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在我国规定了孳息的分类及含义,实质上孳息就是在原物上的额外收益,比如树上结的果实、母鸡下的蛋,您应该多去了解一下,因为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常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一)客......


·夫妻双方一方死亡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一方死亡财产分配是怎样的(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范标准是怎样的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范标准是怎样的?每一类工程都有行业的质量标准,这也是为了加强行业的管理,提高整个行业的质量标准。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范为水利......


·视网膜脱落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视网膜脱落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哪些资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


·终身寿险的具体的含义内容是什么?
      终身寿险的具体的含义内容是什么现在的人生活水平都是在不断的上升阶段,那么人们手里的闲钱就多了起来。随着人们观念的改变,很多人都参与到了买保......


·夫妻离婚房屋补偿款计算是怎样的夫妻离婚房屋补偿款
      夫妻离婚房屋补偿款计算是怎样的夫妻离婚房屋补偿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项(包括本息)÷(房屋购买价全部应付利息)×房屋评估现值(或夫妻认可房屋现值)×50......


·2023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


·农用地征地补偿费用的项目有哪些?
      农用地征地补偿费用的项目有哪些?一、农用地征地补偿费用的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


·一、先出租后抵押房屋买卖不破租赁能成立吗?
      一、先出租后抵押房屋买卖不破租赁能成立吗?先出租后抵押房屋买卖不破租赁能成立,租赁合同先于抵押权的设定,抵押权实现后,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遭遇到家庭暴力能起诉离婚吗
      遭遇到家庭暴力能起诉离婚吗婚姻关系中,常见的家庭暴力行为都是由男方向女方施加的,而女方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也就会选择离婚。那女方在遭遇到家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