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治安处罚如何调查证据?

治安处罚如何调查证据?
  
  一、治安处罚的概念
  
  治安处罚是指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理惩罚。
  
  二、治安处罚调查证据法律规定
  
  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 (以下简称《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办案民警是案件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属的应予以回避;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不适用当场处罚;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的,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或者依法不执行的情况通知被处罚人家属。
  
  第七章 调查取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七条 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时,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调取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
  
  第三十八条 需要调查的案件事实包括:
  
  (一)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违法行为是否存在;
  
  (三)违法行为是否为违法嫌疑人实施;
  
  (四)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五)违法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以及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六)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当防止泄露工作秘密。
  
  第四十条 在调查取证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表明执法身份。
  
  第四十一条 对查获或者到案的违法嫌疑人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禁品或者管制器具、武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的,应当立即扣押;对违法嫌疑人随身携带的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登记、保管、退还。安全检查不需要开具检查证。
  
  前款规定的扣押适用本规定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以及本章第七节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 办理行政案件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对物品、设施、场所采取扣押、扣留、临时查封、查封、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等强制措施;
  
  (二)对违法嫌疑人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继续盘问、强制传唤、强制检测、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等强制措施。
  
  第四十三条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依法向公安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并在现场笔录中注明;
  
  (三)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四)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民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注明。当事人不在场的,由见证人和办案人民警察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五)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家属实施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理由、地点和期限;无法当场告知的,应当在实施强制措施后立即通过电话、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身份不明、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的,可以不予通知。告知、通知家属情况或者无法通知家属的原因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检查时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制作检查笔录,不再制作现场笔录。
  
  第四十四条 情况紧急,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依法向其所属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当场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返回单位后立即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公安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第四十五条 为维护社会秩序,人民警察对有违法嫌疑的人员,经表明执法身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对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嫌疑,依法可以适用继续盘问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对其继续盘问。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依法适用继续盘问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
  
  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十二小时;对在十二小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二十四小时;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且在二十四小时以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第四十六条 违法嫌疑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也可以通知其家属、亲友或者所属单位将其领回看管,必要时,应当送医院醒酒。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进行约束,但是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
  
  约束过程中,应当指定专人严加看护。确认醉酒人酒醒后,应当立即解除约束,并进行询问。约束时间不计算在询问查证时间内。
  
  由此可见,治安处罚如何调查证据对于最终处罚的决定是至关重要的。执法机关和律师应当正确、合理、全面地收集证据,并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依法收集证据,查明案件事实,对于案件的正确处理意义重大。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网站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签订三方协议应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三方协议应注意哪些问题尽管三方协议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由于三方协议依法签订,受《合同法》的约束,因此,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签订时也......


·怎样处理借款遇到的纠纷
      所谓借款纠纷,就是当事人之间因借款而产生的纠纷。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只有将借款纠纷给“消掉”,才能安心的继续进行其他的买卖交易。那在实践中,......


·夫妻忠诚协议有无法律效力?
      关于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夫妻是否忠诚实质属于情感道德范畴,夫妻之间订立的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


·法律规定网上参与赌博怎么处理?
      法律规定网上参与赌博怎么处理1、一般的赌博行为是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拘留;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一、劳动合同时间内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一、劳动合同时间内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劳动合同时间内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普通的经济合同中比较常见,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赔偿多少?公司应赔偿你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


·什么抵押合同无效2023
      什么抵押合同无效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而未取得其他......


·离婚没争取到抚养权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一、离婚没争取到抚养权需要支付抚养费吗?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


·一、养父母子女间有哪些权利义务?
      一、养父母子女间有哪些权利义务?(一)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1、子女可以随养父的姓,也可以随养母的姓,由养父母双方商定。收养成立后改变养子......


·酒后驾车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都不以为然,现
      酒后驾车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都不以为然,现在我国对醉驾的都抓得十分严格,包括一些小地方上面都检察得很严格,那么到底身体中酒......


·跨国并购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跨国并购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一、跨国并购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资源风险。在水泥生产中,煤炭成本占有较重份额,重视燃料的供应,降低燃料价格波动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