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诉讼可以么?
一、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否申请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4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为公安机关针对交通事故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不是一种独立的、具体的行政行为,因此,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不具有可诉性。其依据是公安机关所作出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通过现场勘查、证据采集、走访调查、技术鉴定等最后形成的一种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关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形成原因、当事人责任的鉴定结论。它不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产生直接的影响,仅属于证据的一种。因为它没有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进行处分和创设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也就不会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2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时,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所以,公安机关就交通事故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当事人不能就公安机关的责任认定直接起诉。
二、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该如何处理?
1、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之前,如果认为交警的检验、鉴定对自己不利,可以申请重新检验、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4条对此有明文规定,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根据检验鉴定做出的,当事人对这个检验鉴定如果不认可,有一次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机会。
2、交通事故认定书一经作出,则不能再申请重新检验、鉴定,此时的救济手段如下: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依据法律规定,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综上所述,交通部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并不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所以其不在行政诉讼的范围内。也就是说针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诉讼是不行的,如果当事人提出不服,是可也向上级交通部门申请复核的。通常情况下,提出复核的机会只有一次,您要珍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求哪些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求哪些材料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
·关于代通知金的概念:
关于代通知金的概念: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
·私募基金自主发行流程是什么?
私募基金自主发行流程是什么?一、产品设置阶段1、选择基金管理人。选择有成熟交易模式并有稳定交易记录的操盘团队作为基金管理人。具体评估过程由公......
·集资诈骗利息计入诈骗数额吗
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该条包括以下两种情况:第一,本金尚未归还的,该支付的利......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的关系是什么?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的关系是什么?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的关系是什么?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的关系是在主观故意上是一致的......
·民事诉讼法不予执行的情况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不予执行的情况有哪些?一、执行执行,原义是贯彻施行;实际履行等。在法律上是指将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的内容付诸实现以及执......
·一、交通事故老人受伤有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老人受伤有误工费吗?只要交通事故影响到了老人的正常收入,就可以计算误工费。无论是退休还是未退休,只要存在“个人收入”和“误工时间”......
·一、没有领养证的养女可以继承财产吗?
一、没有领养证的养女可以继承财产吗?没有领养证的养女可以继承财产,父母子女关系除基于血缘联系的自然血亲外,还有通过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即以收养......
·对于公民盗墓贩卖什么罪?
对于公民盗墓贩卖什么罪?就是属于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墓贩卖文物判三年,个别情节比较严重的盗掘行为,所对应的刑罚也不一样:确定为盗取全......
·法院回避会通知律师吗?
法院回避会通知律师吗?主审法官若发现所审案件是其妻子、子女等近亲属所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代理的,也应主动申请回避。近日,市中院接市民投诉后......
·用人单位裁员的范围包括哪些
用人单位在满足《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条件之后,则可以依法对单位的部分员工进行裁减,也就是提前解除与这批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但进行裁员也是有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