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下达后死亡如何处理

您都知道交通事故发生而致受害者死亡,若肇事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肇事者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受害者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下达后死亡怎么处理呢呢?下面由我们为您讲讲这个问题。
  
  一、刑事责任认定
  
  《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均提到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形的责任承担问题,但对于当场死亡和事后经抢救一段时间后死亡在刑事责任上有何区别没有明确规定。
  
  根据刑法理论,当场死亡与事后死亡,在认定发生交通事故与死亡结果之间的是否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时,会存在一定差别。当场死亡的情形,可以认定因果关系的存在。事后经抢救一段时间死亡的,在交通事故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着抢救行为这一介入因素。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在因果关系发展进程中,如果介入了第三者的行为、被害人的行为或特殊自然事实等其他因素,则应通过考察介入情况的异常性大小,介入情况对结果发生的作用大小,行为人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等情形,进而判断前行为与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果介入因素非异常,对结果发生的作用力较小,行为人的行为本身具有导致结果发生的可能性较大的,则应当肯定前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反之则应当认为前行为与结果之间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或者说因果关系已经断绝。
  
  经抢救后死亡的,应考虑抢救行为的对死亡结果作用力的大小。如果交通事故只是致被害人轻伤,则应认定交通事故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中断。如果交通事故导致被害人濒临死亡的重伤,则宜认定为交通事故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与当场死亡的情形一样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法律规定
  
  死亡原因是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肇事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否则,肇事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病的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知道了受害者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下达后死亡的处理办法之后,就需要据事故的查实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了!受害人死亡后可以申请鉴定因果关系从而向肇事者起诉索赔。建议您委托律师处理,时间过了证据容易流失。您如需帮助,可联系我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诉讼法院开庭程序有哪些?
      离婚诉讼法院开庭程序有哪些?一、离婚诉讼法院开庭程序有哪些?1、准备开庭: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工程转包造成的伤害谁负责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用工单位将工程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


·抢夺罪成立了怎么判刑处罚
      抢夺罪成立了怎么判刑处罚一、抢夺罪成立了怎么判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抢......


·男女双方打离婚官司要多久离婚案件一审法院一般会在
      男女双方打离婚官司要多久离婚案件一审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


·没工作抚养费该如何计算
      夫妻在婚姻的道路中因为种种原因最后选择离婚,但是育有子女的双方还是要对子女履行抚养的义务,在协商好子女由谁抚养后另一方就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相应......


·再次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效是多久
      有的夫妻在离婚之后才发现对方在进行财产分割之前,隐瞒、转移了部分夫妻共同财产,而在离婚后其实可以再次要求法院对这部分财产做出分割的。那么再次......


·第一环节:着手准备
      第一环节:着手准备买房前首先根据资金实力、还款能力等估算自己的实际购买力,并根据工作生活的需要,确定房屋的区位、面积、价格、楼层、朝向等。......


·在我国起诉离婚开庭时间多久
      在我国,离婚是公民的自由。公明可以选择离婚与否,也可以选择离婚的方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可以通过双方协议离婚、调解离婚,也可以通过向法院......


·申请工伤认定在哪个部门
      很多人由于不清楚申请工伤认定在哪个部门进行,因此耽误了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甚至还要出现错过工伤认定时间的情况,最终造成申请不被受理,损害......


·一般交通事故受伤后多久可以做伤残鉴定
      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需要先进行治疗,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害。而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伤者就需要申请作出相应的伤残鉴定,确定了具体造成的损害情况之后......


·民事诉讼受理时间是多长时间?
      民事诉讼受理时间是多长时间?民事诉讼受理时间和刑事诉讼受理时间差别是非常大的,因为民事诉讼中,证据是由当事人举证,花费的时间要少很多。那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