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想离婚对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婚姻生活需要双方一起经营、维持,一方想要撤退,另一方不同意的,也可以解除婚姻关系。但是自己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呢,怎样才能实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当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子女、财产等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二、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夫妻一方“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只能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前,主张离婚的一方需要收集好证据,包括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证据、感情却已破裂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不然的话,就有可能获得不利的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技术培训合同的法律定义
      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对委托方指定的有一定专业技术的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签订的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培......


·如今的高楼大厦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不管是大型写字楼、住宅还是大
      如今的高楼大厦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不管是大型写字楼、住宅还是大小型娱乐场所等等都在不断耸起,这些都属于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建筑、机......


·一、新劳动合同法赔偿细则有什么?
      一、新劳动合同法赔偿细则有什么?对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以下情形: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的;2、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协商解除的;......


·关于侵权财产损失赔偿的计算办法是什么?
      在很多民事纠纷中,都涉及到财产侵权,比如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商家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对消费者产生伤害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主张民事赔偿的时候,法院......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有时候,职工在上班的途中,会遇到交通事故,导致身体受伤需要入院治疗。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的,也属于工伤。为了更好......


·车祸误工证明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车祸误工证明赔偿的规定是什么?一、车祸误工证明赔偿的规定是什么?车祸误工证明赔偿的规定是需要由受害者他的用人单位开具误工收入证明书,误工证......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实际上是出让取得的所有权吗?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实际上是出让取得的所有权吗?一、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实际上是出让取得的所有权吗?土地使用权出租并不意味着出让取得的所有权,我国......


·二审刑事案件发回重审侦查的情形有哪些?
      二审刑事案件发回重审侦查的情形有哪些?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是欺诈吗?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是欺诈吗?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是欺诈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一般表现为在产品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


·常说的社保的基数什么意思
      社会保险和绝大多数人有关的,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社会保险的缴纳需要一个合理的基数作为标准,但是有的不了解的人会问社保的基数什么意思,社......


·专利权转让的法律法规包括什么
      专利权转让的法律法规包括什么《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