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单身可以收养小孩吗

单身可以收养小孩吗一、单身可以收养小孩吗单身可以收养孩子吗?这需要看我国收养法是怎么规定收养孩子所需要的条件的。按照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孩子时,收养人必须满足下述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5、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从上述的法律规定中,我们就可以找出单身是否可以收养孩子的答案:法律没有把单身作为能否收养孩子的条件,因此只要满足上述的法律条件,单身也是可以收养孩子的。二、单身怎么收养孩子?单身收养孩子怎么办理?其实,法律对于收养孩子并没有区分收养人是不是单身,因此,不管你是不是单身,收养孩子的程序都是一样的。那么,单身怎么收养孩子?单身收养孩子怎么办理呢?一般来说,单身收养孩子时需要按照下述程序办理:(一)达成收养意见收养人与送养人自愿就收养达成一致意见。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要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在自愿基础上协商一致。并且对双方合意的形式,法律不作强行要求,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形式。(二)办理收养登记收养登记是收养关系成立的必经程序。收养当事人自愿达成收养合意后,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在订立收养协议之后,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时成立。收养关系当事人向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时,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有收养协议的要提交收养协议,收养人还应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以及健康等其他情况的证明。办理登记的民政机关经审查后,对证件齐全,符合收养实质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证书。(三)办理收养公证公证不是收养关系有效成立的必经程序。收养关系当事人在办理收养登记后,可以自愿办理公证。收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四办理户口登记最后,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应当到公安机关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按照上述程序办完收养手续后,单身人士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收养关系就依法成立了,这种收养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的收养关系。任何人都不能侵害和剥夺。总之,单身人士收养孩子是法律允许的,而且在程序上与其他收养是一样的。当然,收养孩子不是小事,各种程序要面面俱到,不然最后可能是白忙活一场。而在办理收养之前,最好还是先了解清楚我国在这方面的规定,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丈夫死后什么情况下必须分割财产
      一、丈夫死后什么情况下必须分割财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


·刑法修正案八特别累犯的规定
      累犯是指一些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又重新犯罪的,被称为累犯。那特别累犯是国家规定的几种类型的犯罪分子如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犯罪的这些犯罪......


·诉讼时效中断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断的前提条件是什么?1、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小企业的债务筹资方式有哪些
      小企业的债务筹资方式有哪些一、吸收直接投资吸收直接投资不需要负担利息成本,对于资金的使用也没有过多的限制,采用吸收直接投资的企业,资本不......


·护照怎么办理签证流程是什么?
      护照怎么办理签证流程是什么?一、护照怎么办理签证流程是什么?护照签证办理流程:领表→照相贴相片→交表领回执→缴费领收据→领证无......


·版权登记的意义是什么?
      版权登记的意义是什么一、版权定义版权又称为著作权,版权登记是为了通过法律的程序维护著作权人的作品著作权,在发生著作权纠纷时,它可以作为权......


·工作岗位和工作(工种)
      工作岗位和工作(工种)1、甲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同意聘用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


·购买商品房的陷阱会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的陷阱会有哪些一、购买商品房的陷阱会有哪些一是“五证”不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盗伐林木罪与滥伐林木罪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国对于一些生态资源,法律是进行保护的。例如我国的森林资源,是绝对不允许私人以非法营利为目的进行大量的伐木的。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生态资源,......


·酒后驾车致人死亡要怎么处罚
      酒后驾车致人死亡要怎么处罚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


·拒不申报财产拒执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刑事犯罪曾在这侵犯人身的犯罪行为以及侵犯他人的财产的犯罪行为不认识哪种犯罪行为都是需要进行严厉的处罚的。但是很多人其实实际上对于我国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