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质证

    1.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3.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1)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仲裁委员会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2)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4.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5.质证按下列顺序进行:(1)申诉人出示证据,被诉人、第三人与申诉人进行质证;(2)被诉人出示证据,申诉人、第三人与被诉人进行质证;(3)第三人出示证据,申诉人、被诉人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仲裁委员会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仲裁委员会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

    

      6.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开庭日期确定之前提出,并罗列出证人姓名、住所、联系方式,有两名以上证人出庭作证的,还应当列出证人作证的顺序,并经仲裁委员会许可。

    

      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或者所陈述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仲裁代理人不能在同一案件中担任证人。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7.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质询。

    

      证人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其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仲裁委员会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

    

    (1)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2)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3)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5)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8.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证人不得旁听仲裁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但组织证人对质时除外。

    

      经仲裁庭许可,当事人可以询问证人。当事人询问证人时不得使用威胁、侮辱及不适当引导证人的言语和方式。

    

      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组织证人进行对质。

    

      证人完成作证后应当在庭审笔录上签字,如认为笔录记载有误可申请补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的相关措施有哪些
      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的相关措施有哪些?当下在很多民事诉讼案件中会需要证人出庭作证,而很多法律知识薄弱的公民会因为出于其意识薄弱或出于对案件的......


·疫情期间网购订单被取消的能不能要求经营者进行赔偿
      如果属于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的,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各个网购平台的店主在网站发布的商品出售等信息符合要约条件,消费者选择需要购买......


·申请司法鉴定签字及相关要求?
      司法鉴定实施的目的是为了及时查明犯罪事实,准确的定罪量刑,提高我国的司法效率。但是为了司法鉴定能够做到效率和公正的统一,我国司法机关针对司法......


·消费者有权终止消费退款吗
      消费者有权终止消费退款,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在消费过程中,发生可以解除消费合同的法定事由的,如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可以要求终止消费并申请......


·最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全文
      针对机动车,我国要求在购买的当时就必须投保机动车强制险,否则的话被抓住就要对车主或机动车管理人做出相应的处罚,对此,我国制定了《机动车交通事......


·驾驶人员逆向行驶要扣分吗?
      驾驶人员逆向行驶要扣分吗?1、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综上所述:罚款:20-200......


·结伙斗殴与聚众斗殴的区别是什么?
      结伙斗殴与聚众斗殴的区别是什么?一、聚众斗殴罪与结伙斗殴的区别是什么?1、聚众斗殴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


·可以在劳动合同内辞职吗?
      可以在劳动合同内辞职吗?一、可以在劳动合同内辞职吗?合同时间的长短,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法律没有约定,但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的......


·一、职员由于工伤死亡由谁赔偿?
      一、职员由于工伤死亡由谁赔偿?职员由于工伤死亡一般由单位赔偿,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


·人死亡之后立下遗嘱有效吗?
      人死亡之后立下遗嘱有效吗?一、人死亡之后立下遗嘱有效吗?人死亡之后立下遗嘱无效,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规定有哪些
      如果以男女结婚时间点来区分财产的话,那么此时可以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一般来讲,属于婚前财产的部分都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在这方面,我国是有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