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股权无偿转让协议怎么写?

股权无偿转让协议怎么写?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为了交易需要,有的股东需要将股权转让给他人。这时,双方往往需要拟定一份《股权无偿转让协议》。但是,实务中很多朋友都不知道如何拟定文件,十分苦恼。今天,我们就为您提供一份《股权无偿转让协议范本》以供您参考。
  
  股权无偿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
  
  受让方:
  
  受让方(姓名)系转让方员工,因工作业绩突出,为转让方作出了较大贡献,作为奖励,转让方将 股的股份(占公司现有股份的 %)转让给受让方。现双方就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受让方受让股份后即成为转让方的股东 。
  
  第二条受让方只享有该 股股份的收益权,不享有参与决策权、表决权等非财产权利。
  
  第三条该股份所对应的权利是受让方的人身性专属权利,受让方不得为转让、赠与、继承等任何处分行为。
  
  第四条受让方在持有该股份期间不得以所持股份为自己或为他人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
  
  第五条该股股份作为奖励无偿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不支付对价。受让方在职期间无偿占有该股份,在受让方离职、退休或被辞退时,由转让方决定无偿收回或继续由受让方持有。
  
  第六条受让方不享有查阅财务会计账薄的权利。
  
  第七条受让方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义务。
  
  第八条受让方持有该股份期间,如有违返公司章程及规定、损害转让方利益之行为,转让方有权决定无偿收回所转让的股份,并不给受让方任何补偿。给转让方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受让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违反法律的,受让方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受让方利用所持股份以转让方名义从事违法行为而使转让方承担法律责任的,转让方可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受让方除需赔偿转让方经济损失外还需返还其持有股份期间所获红利并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方股本总额(受让方从事违法行为时的股本总额)1%的罚金。
  
  第十条受让方对公司其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股份以及因特殊原因(如人民法院执行)而转让股权的,均不具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条转让方减少注册资本时,受让方所持股份按相应比例减少;增加资本时,受让方不具有优先认购权,其所持股份不随之增加,受让方如欲购买新增资本应取得转让方同意,并支付相应对价。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转让方分立、合并、公司形式转变时继续有效,如发生本协议条款与转让方新的规定或新公司情形不相适应时,由转让方(新公司)决定是否继续适用。
  
  第十三条转让方变更公司形式时,受让方所持股份如何转换由转让方决定。
  
  第十四条在发生转让方认为不能继续由受让方持有转让方股份时,转让方可不经受让方同意随时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
  
  第十五条受让方放弃股份应取得转让方同意,其股东身份自转让方同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终止,转让方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
  
  如受让方未经转让方同意无故放弃该部分股权,需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100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受让方违反合同第三条规定,受让方所作的处分无效,转让方无偿收回其转让的股份,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方股本总额1%的违约金。
  
  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受让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受让方将不再无偿持有转让方的股份,自违约之日起受让方所持股份即为有偿股份,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支付其所持有股份相应的现金价值(股份价值以受让方违约时转让方股份现值计算)。如受让方拒不支付其所持股份的现金价值,转让方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此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行政部门备案一份。
  
  转让方: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日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股权无偿转让协议范本》了,该范本的描述还是比较详尽的,当您需要无偿转让您的股份时,您就可以参考范本进行拟定了。同时,由于实务中情况各有不同,您还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对文本进行一定的修改。我们提醒,若是您不知道如何拟定,聘请律师全程代您拟定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
      对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


·根据法律规定卖货欠钱不还怎么办?
      卖货欠钱不还怎么办?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


·哪些行为构成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
      一般人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其实也就是指挪用公款罪,由于法律中规定此罪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因此才有人称之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


·开荒地的所有权属于谁
      开荒地的所有权属于谁一、开荒地的所有权属于谁《根据土地法》规定,开荒地的使用权归开荒人,但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如果拥有使用权,可以补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什么意思?
      不管在从事什么行为,都应当提供一些正确的且真实的证明文件,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因此我国刑法中也规定了提供虚假......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无依据怎么维权?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无依据怎么维权?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


·预备犯和犯罪预备一样吗
      预备犯和犯罪预备一样吗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预备犯是指行为人仅在......


·律师费与诉讼标的是否存在关联?
      律师费与诉讼标的是否存在关联?律师费与诉讼标的是存在关联,因为我们国家明确的规定呢,在诉讼费用的缴纳办法以及律师费用当中,都是存在着一些跟诉讼......


·工伤认定主观过错是否会影响工伤认定结果?
      一般劳动者在为用人单位工作时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伤亡可认定为工伤,一般遭遇工伤后进行工伤认定都可以通过正规渠道获得赔偿,可劳动者在遭遇工伤事故时......


·监禁8个月缓刑一年是否可以正常上班
      监禁8个月缓刑一年是否可以正常上班?缓刑期间是可以正常上班的,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


·宿松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宿松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宿松县属于安徽省,尽管说宿松只是属于一个县级地区,但国家所规定的信息公开的这一强制性的制度也必须要求当地政府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