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股权无偿转让协议怎么写?

股权无偿转让协议怎么写?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为了交易需要,有的股东需要将股权转让给他人。这时,双方往往需要拟定一份《股权无偿转让协议》。但是,实务中很多朋友都不知道如何拟定文件,十分苦恼。今天,我们就为您提供一份《股权无偿转让协议范本》以供您参考。
  
  股权无偿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
  
  受让方:
  
  受让方(姓名)系转让方员工,因工作业绩突出,为转让方作出了较大贡献,作为奖励,转让方将 股的股份(占公司现有股份的 %)转让给受让方。现双方就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受让方受让股份后即成为转让方的股东 。
  
  第二条受让方只享有该 股股份的收益权,不享有参与决策权、表决权等非财产权利。
  
  第三条该股份所对应的权利是受让方的人身性专属权利,受让方不得为转让、赠与、继承等任何处分行为。
  
  第四条受让方在持有该股份期间不得以所持股份为自己或为他人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
  
  第五条该股股份作为奖励无偿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不支付对价。受让方在职期间无偿占有该股份,在受让方离职、退休或被辞退时,由转让方决定无偿收回或继续由受让方持有。
  
  第六条受让方不享有查阅财务会计账薄的权利。
  
  第七条受让方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义务。
  
  第八条受让方持有该股份期间,如有违返公司章程及规定、损害转让方利益之行为,转让方有权决定无偿收回所转让的股份,并不给受让方任何补偿。给转让方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受让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违反法律的,受让方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受让方利用所持股份以转让方名义从事违法行为而使转让方承担法律责任的,转让方可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受让方除需赔偿转让方经济损失外还需返还其持有股份期间所获红利并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方股本总额(受让方从事违法行为时的股本总额)1%的罚金。
  
  第十条受让方对公司其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股份以及因特殊原因(如人民法院执行)而转让股权的,均不具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条转让方减少注册资本时,受让方所持股份按相应比例减少;增加资本时,受让方不具有优先认购权,其所持股份不随之增加,受让方如欲购买新增资本应取得转让方同意,并支付相应对价。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转让方分立、合并、公司形式转变时继续有效,如发生本协议条款与转让方新的规定或新公司情形不相适应时,由转让方(新公司)决定是否继续适用。
  
  第十三条转让方变更公司形式时,受让方所持股份如何转换由转让方决定。
  
  第十四条在发生转让方认为不能继续由受让方持有转让方股份时,转让方可不经受让方同意随时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
  
  第十五条受让方放弃股份应取得转让方同意,其股东身份自转让方同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终止,转让方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
  
  如受让方未经转让方同意无故放弃该部分股权,需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100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受让方违反合同第三条规定,受让方所作的处分无效,转让方无偿收回其转让的股份,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方股本总额1%的违约金。
  
  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受让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受让方将不再无偿持有转让方的股份,自违约之日起受让方所持股份即为有偿股份,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支付其所持有股份相应的现金价值(股份价值以受让方违约时转让方股份现值计算)。如受让方拒不支付其所持股份的现金价值,转让方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此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行政部门备案一份。
  
  转让方: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日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股权无偿转让协议范本》了,该范本的描述还是比较详尽的,当您需要无偿转让您的股份时,您就可以参考范本进行拟定了。同时,由于实务中情况各有不同,您还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对文本进行一定的修改。我们提醒,若是您不知道如何拟定,聘请律师全程代您拟定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常见的肖像侵权行为有哪些
      常见的肖像侵权行为有哪些1、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也称为“不当使用......


·非法集资罪的行为表现都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一般比较容易理解和识别。而对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由于其经常花样翻新,有意逃避法律的制裁,因此......


·夫妻是否可以一起承担债务
      夫妻是否可以一起承担债务这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不管夫妻是否离婚都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但如果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那......


·新刑法买小孩抚养犯法么?
      新刑法买小孩抚养犯法么?一、刑法对拐卖儿童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


·行政处罚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处罚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公司全陪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公司全陪吗?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也可以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要是医保范围内的用药......


·婚姻调查取证都调查哪些
      婚姻调查取证都调查哪些一、婚姻调查取证都调查哪些《调查行业婚姻调查项目分类规范标准》中将婚姻调查项目分为五类:(一)婚前背景调查:婚前调......


·管辖权异议裁定后一般多久能收到开庭时间?
      管辖权异议裁定后一般多久能收到开庭时间?1、法律上没有规定开庭时间,但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两个月内审结,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民事案件六个月内审结......


·在签订土地使用合同书时应该注意什么
      在签订土地使用合同书时应该注意什么土地在使用和租赁的过程中都是需要先签订相应的合同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确定土地的使用和归属权,但是往往在签......


·如果只是一般的追尾事故
      如果只是一般的追尾事故,按醉驾处罚,罚款1000-2000元,拘役6个月以下,吊销驾照5年。如果造成一人以上重伤,是重大交通事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水利工程质量保修期多久?
      水利工程质量保修期多久?水是生命的起源,水对于人们来说非常的重要。国家对于水资源的利用保护等方面也是及其的重视。在我们的生产生活中也常常会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