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个债权人如何执行两个债务人的债权?

一个债权人如何执行两个债务人的债权?
  
  一、债权人如何申请参与分配多个债务人的债权?
  
  1、债权人提出参与分配的申请
  
  债权人参与分配的,应当向其原申请执行法院提交参分配申请书,写明参与分配的理由,并附有执行根据。该执行法院应将参与分配申请书转交给主持分配的法院,并说明执行情况。
  
  2、主持分配的法院对债权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和处理
  
  经主持分配的法院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参与分配条件的,并提供了有效的执行根据,可决定接受其参与分配。
  
  3、主持分配的法院,在允许债权人参与分配后,着手实施分配,具体包括:
  
  (1)对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进行拍卖、变卖,将标的物转化为金钱。
  
  (2)通知债权人申报权利,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报其债权并且要附有计算表。
  
  (3)申报期限届满后,主持分配的法院着手编制分配表。法院编制分配表要依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的清偿顺序确定分配的顺序,以及确定分配数额。
  
  (4)多个债权人对执行财产申请参与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制作财产分配方案,并送达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二、债权人可向第三方执行到期债权吗?
  
  1、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无法清偿债务的,如果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和第三方还有到期的债权关系,而且作为债务人的第三方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么法院就能直接对第三方的财产进行执行,债权人对第三方享有到期债权。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一条,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以下简称履行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
  
  履行通知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其对被执行人所负的债务,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
  
  (2)第三人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
  
  (3)第三人对履行到期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
  
  (4)第三人违背上述义务的法律后果。
  
  我们通过上文的阅读,基本对一个债权人如何执行两个债务人的债权的问题有所了解。对于多个债务人,我们要单独行使债权,不可向第三方执行到期的债权。这就要求我们平时要经常对债权债务情况进行清理,做到心中有数,以防发生遗漏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门窗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本
      门窗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本在我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高楼大厦一栋栋的建立起来了,买房就包括了门窗,门窗不可能自己做,在我国,对于门......


·关于南京办理劳动关系转移的备案新政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用人单位出于自身利益,同时为了减少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务纠纷,会选择将员工的劳动关系转移到别处,比如集团公司下面的分公司或......


·交通事故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立案需要什么材料1、民事起诉状必须要用黑色签笔字签本人的姓名加公章。通常起诉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三个被告交四份起诉状,证据材料复......


·公积金基数5000工资是多少
      公积金基数5000,缴存基数是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实际月平均工资来缴存(包括奖金补贴等等)。缴存比例:单位个人都各缴存8%,也就是说是个人承担8%,......


·工伤旧伤总是复发怎么办
      工伤旧伤总是复发怎么办?如果参保单位的工伤员工工伤复发需要治疗的,仍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


·构成重婚罪有犯罪对象么?
      一、重婚罪有犯罪对象么?有的,犯罪对象是侵害行为所指向的人或物。重婚罪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由此决定法律不但应当......


·贩卖毒品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对于危害国家的行为法律都有规定来约束犯罪分子的行为,那么贩卖毒品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贩卖毒品对于社会是构成了危害了的,毒品对于一些国外的国......


·婚内妻子霸占财产离婚如何分割?
      婚内妻子霸占财产离婚如何分割?1、搜集对你方有利的证据,积极应诉;2、婚内共同财产无特殊情况的,一般均分。即便对方霸占财产,也可进行分割。3、如对......


·澳门商标注册续展的流程是什么?
      澳门商标注册续展的流程是什么一、澳门商标注册续展的流程是什么澳门商标注册续展的办理流程是: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商标注册人应在有效期届满......


·借款能构成合同诈骗吗?
      借款能构成合同诈骗吗?1、借款能构成合同诈骗,构成合同诈骗必须是行为人在主观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借款合同是否构成合同诈骗,就要看借款人借款的目的......


·监外执行期间一直怀孕还可以监外执行吗
      监外执行期间一直怀孕还可以监外执行吗如果监外执行期间又怀孕的,可以继续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