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许多客车公司的股东可能会遇到需要转让股权的情况,股权不仅是投资人享有的权利,而且对于个人和公司都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时就应该慎之又慎,以防不法分子钻了空子,使个人或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么今天我们我就带您了解一下关于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时的注意事项。
  
  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明晰股权结构
  
  应就被转让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如审阅该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同、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等必要的文件。审慎调查,明晰股权结构是为了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合同各方均符合主体资格。避免当合同签订后却发现签约的对象其实不拥有股权的现象发生。
  
  二、资产评估
  
  明晰股权结构,确认转让的份额后,应请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所对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及权益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报国家有关资产评审机构批准确认。
  
  三、确定股权转让总价款
  
  股权转让合同各方共同约定股权转让总价款。
  
  四、出让方的保证
  
  1、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2、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均合法有效;
  
  3、保证其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4、如股权转让合同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
  
  5、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除已列举的债务外,无任何其他负债;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五、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保证
  
  1、其主体资格合法,能独立承担受让股权所产生的合同义务或法律责任;
  
  2、保证支付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合法,有充分的履约资金及资产承担转让价款。
  
  六、确定转让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转让的条件。转让的条件中可包含:出让方同意转让股权的同意函;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会一致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受让方同意受让股权的同意函;评估结果已获资产评审中心批准确认;出让方向受让方提供关于股权转让的全部文件资料、法律文件、帐目及其他必要文件材料;有关合同报相关的审批机构批准。
  
  七、确定股权转让的数量(股比)及交割日。
  
  八、确定股权转让的价值。
  
  九、设定付款方式与时间。
  
  十、确定因涉及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十一、确定违约责任。
  
  十二、设定不可抗力条款。
  
  十三、设定有关合同终止、保密、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等等其他条款。
  
  以上内容便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了解。国家对于公民的合法权益有许多保护措施。为保障权益,我们在此提醒您在签订转让协议前一定要向有关人员或部门核实好情况。签订协议时要仔细阅读协议的具体内容,切勿因一时便捷为以后留下隐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于网络诈骗罪如何取证?
      对于网络诈骗罪如何取证?网络诈骗是近些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兴起的一种新型诈骗手段。对于这种严重危害人民财产的人,国家是坚决打击的。但是,犯罪......


·离婚后一方继承父母的财产是否合法?
      离婚后一方继承父母的财产是否合法?离婚后一方继承父母的财产是合法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当中包括子女,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遗......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试用期内,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是需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的。那么您知道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个经济补偿金......


·申请交通事故赔偿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申请交通事故赔偿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发生交通事故理赔纠纷时,索要交通事故赔偿立案需准备以下资料:(一)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1、原告为自......


·公司合并后债权人该怎么办
      公司合并后债权人该怎么办一、公司合并后债权人该怎么办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门窗工程和抹灰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包括哪些?
      门窗工程和抹灰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众所周知的是,工程都需要进行验收,这是因为验收会让整个工程完成的更加圆满,会让当......


·什么是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成立的地点,指完成合同订立程序的地点。合同成立的时间关系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发生,合同成立的地点关系到案件的管辖(当事人可以约定......


·一、交通事故调解处理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调解处理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调解处理的法律依据具体如下:1、《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


·工资约定不清楚如何处理
      对于劳动者来讲工资向来都是很重要的内容,为单位提供劳动,无非也是为了想要从单位获取工资报酬。但有的时候可能会发现之前双方就工资约定不清楚,那......


·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一、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


·想找个人做公司法人应该如何怎样规避风险?
      想找个人做公司法人应该如何怎样规避风险?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公司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很多,因为在我国是有公司法对其进行规制的。在我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