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大二学生上吊身亡学校有责任吗
大学生的普遍年龄一般在18—25岁之间,从心理学的观点来看,正处于青年中期。大学生的心理具有青年中期的许多特点,但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大学生又不能完全等同与社会上的青年。心理是否健康一般采用量表测量,其标准不是固定不变的。心理健康标准随着时代变迁、文化背景变化而变化。根据我国大学生的实际情况,评判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应从以下几个标准给予着重考虑:
(一)智力正常。
智力,是人的观察力、注意力、记忆力、想象力、思维力、创造力及实践活动能力等的综合,包括在经验中学习或理解的能力,获得和保持知识的能力、迅速而成功地对新情境做出反应的能力、运用推理有效地解决问题的能力等。这是大学生学习、生活与工作的基本心理条件,也是适应周围环境变化所必需的心理保证,因此,衡量大学生的智力是否正常,关键在于其是否正常地、充分地发挥了自我效能:即有强烈的求知欲,乐于学习,能够积极参与学习活动。
(二)情绪健康。
其标志是情绪稳定和心情愉快。包括的内容有:愉快情绪多于负性情绪、乐观开朗、富有朝气,对生活充满希望;情绪较稳定,善于控制与调节自己的情绪,既能克制又能合理宣泄自己的情绪,情绪的表达既符合社会的要求又符合自身的需要,在不同的时间和场合有恰如其分的情绪表达;情绪反应与环境相适应。反应的强度与引起这种情境相符合。
(三)意志健全。
意志是人在完成一种有目的的活动时进行的选择、决定与执行的心理过程。意志健全者在行动的自觉性、果断性、顽强性和自制力等方面都表现出较高的水平。意志健全的大学生在各种活动中都有自觉的目的性,能适时地做出决定并运用切实有准备的方式解决所遇到的问题,在困难和挫折面前,能采取合理的反应方式,能在行动中控制情绪和言而有信,而不是行动盲目、畏惧困难,顽固执拗。
(四)人格完整。
人格是个体比较稳定的心理特征的总和。人格完善就是指有健全统一的人格,个人的所想、所说、所做都是协调一致的。人格完善包括人格结构的各要素完整统一;具有正确的自我意识,不产生自我同一性混乱,以积极进取的人生观作为人格的核心,并以此为中心把自己的需要、目标和行动统一起来。
(五)自我评价正确。
正确的自我评价是大学生心理健康的重要条件,大学生在进行自我观察、自我认定、自我判断和自我评价时,能做到自知,恰如其分地认识自己,摆正自己的位置,既不以自己在某些方面高于别人而自傲,也不以某些方面低于别人而自卑,面对挫折与困境,能够自我悦纳,喜欢自己,接受自己,自尊、自强、自制、自爱适度,正视现实,积极进取。
(六)人际关系和谐。
良好而深厚的人际关系,是事业成功与生活幸福的前提。其表现为:乐于与人交往,既有广泛而深厚的人际关系,又有知心朋友;在交往中保持独立而完整的人格,有自知自明,不卑不亢;能客观评价别人和自己,善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宽以待人,乐于助人,积极的交往态度多于消极态度,交往动机端正。
(七)社会适应正常。
个体应与客观现实环境保持良好秩序,既要进行客观观察以取得正确认识,以有效的办法应付环境中的各种困难,不退缩;又要根据环境的特点和自我意识的情况努力进行协调,或改变环境适应个体需要,改造自我适应环境。
(八)心理行为符合大学生的年龄特征。
大学生是处于特定年龄阶段的特殊群体,大学生应具有与年龄与角色相适应的心理行为特征。
二、学校对于学生自杀承担责任和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1、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一)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及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或管理、维护不当的;
(二)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且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的;
(三)学校组织的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超出学生年龄和一般生理承受能力的;
(四)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文具或者其他物品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
(五)学校明知学生有不适应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特异体质或疾病,未予以必要照顾的;
(六)学校明知学生患有需要隔离治疗的传染病但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
(七)学校发现学生突发疾病或受伤害,未及时采取相应救护措施的;
(八)教职员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
(九)教职员擅离工作岗位,或者虽在工作岗位但未履行职责的;
2、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的情形:
(一)非因学校过错造成学生自杀、自伤的;
(二)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课外活动以及住校期间,学生擅自离开集体或擅自离开学校发生事故的;
(三)学生自行到校或放学后擅自滞留学校期间发生事故的。
学生监护人应当对学生自行上学、放学途中等非教育教学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履行监护职责。因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的过错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生或者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范围内,因学校和学生以外的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网上关于大二学生上吊身亡学校有责任吗的问题进行的一个相关分析。其实,作为一个大学生,应属于一个成年人了,而作为成年人我们就应该承担自己所做的事的后果。学校只是起到一个监督的作用,所以如果是因为学校方面的原因而造成的自杀,那么学校就应该承担责任;但是,不是因为学校的过错而造成的自杀,那么学校也没有理由来承担责任。只是中国社会讲究的是人道主义社会,所以,站在人道主义上面学校多多少少都应该承担一点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没有户口的孩子抚养权怎么解决?
离婚在我国非常常见,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在持续的增长,导致离婚是的问题纠纷在不断的产生,离婚时候主要的额问题集中在孩子抚养权......
·一、离婚判了抚养费没钱怎么办?
一、离婚判了抚养费没钱怎么办?如果确实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可以与抚养孩子的一方协议缓付或用其它方式折抵抚养费,但要是既无财产也丧失了支付能力......
·商标权转让注意什么事项
商标权转让注意什么事项在取得了商标权之后,商标权人可以将相关的一些权利转让给他人,这一般是要收取费用的。并且,在是进行商标权转让的过程中,......
·女方出轨提出离婚需要赔偿男方钱吗?
女方出轨提出离婚需要赔偿男方钱吗夫妻感情破裂决定离婚的,一方有过错,并且属于法定情况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赔偿。所以,因为一方出轨离婚,......
·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的五个区别
1、劳务分包与工程分包两者涵盖的范围不同 分包合同的内容或者标的不同是两者之间最主要的区别。劳务分包的内容仅为工程施工......
·临牌肇事逃逸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临牌肇事逃逸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
·什么是“商检失职罪”?
什么是“商检失职罪”??商检失职罪,是指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
·看守所收押对象与区别
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安全厅(局)根据需要,可以设置看......
·刑事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有哪些?
一、刑事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有哪些?刑事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包括查阅案宗、会见当事人等,审查起诉阶段,司法机关最为主要的任务就是核查并......
·职称证书挂靠的风险有哪些?
职称证书挂靠的风险有哪些?现在很多国有企业的员工,都会在工作之余考取一些职称证书,比如建造师证书等,这样在调整工资的时候用得上。如果证书暂时......
·提交的逮捕请求检察院已经批捕是什么意思?
一、提交的逮捕请求检察院已经批捕是什么意思?提交的逮捕请求检察院已经批捕意味着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足够可以证明对方犯罪的证据,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