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年最新湖北省武穴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武穴市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湖北省武穴市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武穴市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武穴办事处。
  补偿标准:耕地:39060元/亩;菜地:42966元/亩;果园:39060元/亩;茶园:42966元/亩;精养鱼池:42966元/亩;林地:27342元/亩;未利用地:1953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刊江街道办事处、田家镇办事处、龙坪镇。
  补偿标准:耕地:36750元/亩;菜地:40425元/亩;果园:36750元/亩;茶园:40425元/亩;精养鱼池:40425元/亩;林地:25725元/亩;未利用地:18375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梅川镇、花桥镇、余川镇、大金镇、石佛寺镇、四望镇、大法寺镇、万丈湖农场街道办事处。
  补偿标准:耕地:30240元/亩;菜地:33264元/亩;果园:30240元/亩;茶园:33264元/亩;精养鱼池:33264元/亩;林地:21168元/亩;未利用地:1512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法典打印遗嘱没有证明人能生效吗?
      民法典打印遗嘱没有证明人能生效吗?一、民法典打印遗嘱没有证明人能生效吗?民法典打印遗嘱没有证明人不能生效,《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


·判三年减刑是从看守所算吗?
      一、判三年减刑是从看守所算吗?判三年减刑是从看守所算,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六......


·电厂工程质量部是什么?
      电厂工程质量部是什么?在工程建设的时候,工程质量是十分重要的问题,因为如果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发生事故的话,会对人员造成很大的损失,并且导致......


·行政故意伤害能调解吗?
      行政故意伤害能调解吗行政案件原则上不适用调解,但对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提起诉讼的案件可以调解。例如:打架斗殴,行为人对被处拘留十日,罚款50......


·轻微交通肇事弃车逃逸怎么处罚?
      弃车逃逸处罚如下:1、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


·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会如何追究责任?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的责任追究,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如果离婚房子归孩子咋整?
      当今社会,离婚率直线上升,在离婚中受到最大的伤害就是小孩,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为了弥补小孩,考虑到小孩以后的生活质量,都会选择把房子归小孩......


·案件退查几日内换押移送?
      一、案件退查几日内换押移送?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在三日之内换押,只是司法机关通常要求在三日之内换押。二、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


·试用期怀孕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不可以。女职工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女职工如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可适当调整工作内容和范围。公司应......


·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被解除劳动合同吗?
      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被解除劳动合同吗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一般会被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法,以下情况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已出租的房屋能够出售吗
      在现实生活中,可能有人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自己手上有一套闲置的房屋刚出租出去,就有人愿意花钱买房。房主本意当然是想卖房,但又顾及到出售已出租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