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撤销权,以及撤销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撤销权的法律依据】我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权的依据】《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合同法》第54条规定了可撤销合同的情形:“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三)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四)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五)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一,两种撤销权的权利人不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权的权利人是享有撤销请求权的当事人,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双方都有权撤销,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的情形下,受损害方有权撤销;而撤销权的权利人不是民事行为当事人,而是与此行为有利益关联的第三人,是作为债务人的债权人。
第二,两种撤销权的对象是不同的。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权所保护的是民事行为当事人正常地缔结契约、缔结正常的契约的权利,归根到底,是民事行为当事人自由、平等、合理的意思表达与合同自由等基本民事权利,一般也称为合同撤销权;而撤销权所保护的对象直接指向债权人的债权效力,或者说债权实现的可能,所以也可称为债权人撤销权。简言之,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权以取消民事行为的效力来保护撤销请求人的基本民事权利,而撤销权以取消民事行为的效力来保护债权人的债权。
第三,两种撤销权的实现途径不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权的实现途径是,请求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而撤销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方式,《合同法》解释一第23-26条规定了撤销权的行使方式。 第四,行使条件不同。撤销权行使的情形是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处分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其财产的行为,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权行使条件系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和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抵销权法定抵销《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合意抵销《合同法》第100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另外需要补充的是:撤销全大多数是受害方的撤销权,如果相关权利人受欺诈或者被重大误解,做出危害他人利益的严重行为,那么,当事人有权对其进行上诉撤销他的权利,以此保护自己的合法权一,但并不是乘人之危。好啦,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撤销权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包括哪些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包括哪些1、试用期内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的3、员工被依法追求刑事责任的4、单位歇业......
·在中国是可以合法抢注商标的吗?
在中国是可以合法抢注商标的吗?在理论上,有学者认为商标抢注行为是否属不正当竞争行为很难认定,认为其只是合法但不合理。理由是,抢注行为只具备不......
·虚假诉讼罪由谁受理?该如何认定?
伴随最高人民法院对虚假诉讼案的认定,运用法律手段制裁虚假诉讼的方式正式开始。那么,虚假诉讼罪是什么?虚假诉讼罪该如何认定?虚假诉讼罪由谁受理?下......
·合同的转让结合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合同的转让结合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1、同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应当按照《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即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根据民......
·授予专利权应具备几个特点
授予专利权应具备几个特点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
·是否有代通知金
是否有代通知金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要看是什么原因解除:1、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劳动合同......
·辞退员工赔款个税怎么计算?
辞退员工赔款个税怎么计算?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
·债权人可以拉走债务人物品抵债吗
债权人可以拉走债务人物品抵债吗?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允许私自拿走债务人占有或委托他人占有的财物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该种行......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
·交通事故腿骨折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腿骨折怎么赔偿?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处罚规定是什么?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处罚规定是什么?未成年人一直是弱势群体,需要社会的关注和保护,如今社会发展越来越进步,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法也越来越完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