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单方肇事即单方,是较为常见的一类交通事故,因为不涉及第三者的

单方肇事即单方,是较为常见的一类交通事故,因为不涉及第三者的损害赔偿,事故车主负全部责任,所以事故处理相对比较简单,事故车辆的车主可直接持单方事故证明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那单方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方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单方交通事故的保险理赔流程主要包括了报案、定损和索赔三个程序。
  1、报案: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损失较大可由保险公司确认是否向当地警署报案;或保险公司现场查勘。
  2、定损:由当事人配合保险公司索赔人员查勘、确认损失。如在修理过程中发现还有其它损失的马上报请保险人复查。
  3、索赔:尽快的收集索赔单证,十五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二、单方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
   1、评损空间过大。
  比如你的爱车的前装饰杠撞裂需要更换,而比如一条原厂的前装饰杠的费用可能要两三千元,而一条副厂的前装饰杠的费用则只要几百元。而给你换上的配件是否为原厂,你是否会注意?
   2、理赔记录混乱。
  出险后,不要认为给你定的维修费用高就好,因为最后真正笑到最后的一定是定损员或者保险中介和维修站,而你虽然一时得到了比较好的维修,但是你本应有的优秀资质则变成了出险大户,这更多的关系到的是你日后的保险续险费用,甚至甚者可能保险公司对你拒保,不要想换个保险公司就好了,现在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的资质审查甚至比银行还要苛刻。
   3、降低定损费。
  有些时候,定损专员可能会为了某些目的给你少报维修项目,从而达到定损费用降低的目的,这时候你一定要看清都有什么项目以及你的车到底需要修什么东西,拒绝签字是你的权利,但是如果这时候你被忽悠了,车辆在出现问题,质量保证和保险都不负责了。
   4、投保时注意事项。
  有时候保险公司给你指定的维修站并非4S店,所以很可能出现维修站给你报上去的维修项目是更换原创配件,但是最后更换的却是汽配城的低廉价格配件,所以编者在这里建议,在投保保险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给你指定的维修站是否会是你的车品牌的4S店,虽然4S店也并非就是那么完美,但好歹其出问题的可能性相对要小上不少。
   5、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有时候因为利益上的原因,保险公司专员可能会将事故责任方偷偷颠倒黑白,虽然这件事的可能性并不太大,但是毕竟出现过类似情况,所以当你在最后“签字画押”的时候,一定看清楚“卖身契”上面的内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不同的事故理赔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的证件或资料也有不同。
  比如营运车辆要有营运证,司机要有操作证;双方事故要交警定责书;无法找到第三方或第三方逃逸的要有当地派出所证明或交警事故证明及报案立案回执等。不同地区的不同保险公司对以上要求也有细微不同。
   7、定损金额是否已经核定。
  因为有些定损项目中可能有换件,在现场定损员无法确定其金额的,只能当时估价,回公司后再确定。所以作为客户修车前一定要问清楚定损金额是否会发生改变。
   8、搞清楚事故保险责任,是否有免陪率的问题。
  比如划痕险是85%赔付,第三方逃逸是70%赔付等,这个要注意的问题有点专业。在保险公司查勘员确定保险责任时要问清楚,这个责任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比例是多少。
  以上就是“单方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程序”和“单方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事故发生后,车主应积极配合、协助保险人的调查,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切莫贪图便宜,如果隐瞒或虚构保险事故,不但车辆损失得不到赔偿,还有可能触犯刑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优势证据规则的运用适用标准有哪些
      优势证据规则的运用适用标准有哪些自从上世纪末以来,国家在各个方面都做出了很大的改变,我国自从给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法律诉讼里的标的额是什么意思?
      法律诉讼里的标的额是什么意思?合同标的额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的价值,如买卖合同中,买卖物品的总价款即为该合同的标的额。标的一般就是......


·公务员批捕后工资待遇如何发放?
      一、公务员批捕后工资待遇如何发放《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公务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


·没领结婚证彩礼是否可以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没领结婚证彩礼是否可以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


·亲属回避是什么意思
      何为亲属回避?所谓的亲属回避,是指亲属回避制度,隶属于公务回避制度,主要是为了限制我国国家公务员利于职务便利徇私舞弊。亲属回避制度的本质与办案......


·参与赌博拘留多久
      参与赌博拘留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


·一、买卖不破租赁中的以租抵债合法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中的以租抵债合法吗?不合法,按照目前的司法实践,以租赁形式抵偿债务的,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所谓买卖不破租赁,系指除非......


·离婚后一方的债务要一起还吗?
      离婚后一方的债务要一起还吗?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


·民事诉讼法原告申请撤诉是怎样办理的
      一、民事诉讼法原告申请撤诉是怎样办理的《民事诉讼法》第131条第1款规定,宣判前,起诉,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董事长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应提交原审批机关的......


·没有构成诈骗罪怎么处理
      没有构成诈骗罪怎么处理根据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监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最新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