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怎么写

离婚,有和平分手型,也有对簿公堂型。和平分手型即是法律规定的两种离婚方式中的一种:协议离婚。在协议离婚时,协议双方往往会签订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对离婚财产分割有着详细约定。那么,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怎么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怎么写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等协议进行分割。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写,包括哪些内容呢?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其次,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离婚后,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如何给付,给多少。未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时间及方式等。
  
  4、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7、违反协议的责任。
  
  以上即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包括的内容,当然必须得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写,比如离婚没有过错的,对离婚损害赔偿就无须进行约定。
  
  二、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转移、隐匿财产行为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即生效,有异议的一方即使向法院提起变更财产分割协议的,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因此,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特别注意,避免出现后悔无门的情况。那么,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1、 首先,必须是双方自愿签署,存在欺诈、胁迫情况的,协议无效;
  
  2、 必须双方亲自签署,不是双方亲自签订的,也属于无效协议;
  
  3、 最重要的就是关于财产分割内容的写法了。切忌图省事出现,如,“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分割”、“各自名下财产各自所有”、“双方已自行分割完毕”等笼统说法。
  
  4、 在未调查清楚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时,切莫心急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朋友为了尽快解决离婚麻烦,往往没弄清楚夫妻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就签订协议,这是很危险的。很多人会忘记将贷款房屋、股票、公司股权等财产计算在内就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还特意强调各自名下财产各自所有,以致最后后悔莫及。
  
  在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双方协商的就是财产的分割,可是在财产分割时,如何收集财产的证据成为最头疼,也最为重要的问题。在收集证据的时候,很多情况下自己无法顺利收集,比如,房产、对方隐匿、转移的财产、对方拥有的公司股份等等,遇到这种情况时,就可以选择请律师帮忙收集证据,律师在收集证据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如在收集对方公司股权时利用律师证及律所的证明就可以顺利收集到想要收集的证据。
  
  最后,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即使签订了,可以拿到律师那里帮你看一下有没有什么问题,没有问题了,可以选择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要是夫妻协议离婚的话,则此时必须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当然要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较多的话,也是可以单独签订一份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而在签订这样协议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上文已经做出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申请著作权到哪里办理2023
      申请著作权到哪里办理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


·成套设备项目合同(一)
      合同号:    签字日期:  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合......


·当事人在无偿合同需要缴税吗?
      当事人在无偿合同需要缴税吗一、当事人在无偿合同需要缴税吗1、无偿使用房产,实际的使用人是要负担房产租赁的租金。比如说,公司无偿使用法定代表......


·离婚财产分割有争议如何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有争议如何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


·高空坠物侵权过错是什么?
      高空坠物侵权过错是什么?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


·欠钱不还没有具体地址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有具体地址怎么办?1、对于债务人有能力归还、但就是赖账不还的问题,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欠款欠条,在多次正常催讨仍然无效的情况下......


·代理词与辩护词的差异是什么
      一、代理词与辩护词的差异是什么辩护词,是指可以作为辩护人的人(律师、被告人的亲人、法院认可的公民等),对被告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发表的有利于......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条具体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条具体有哪些?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受害人除了请求法院对犯罪分子做出量刑判决外,还会主张经济赔偿。这时,当事人需要......


·夫妻共同创业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创业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


·第二次偷税漏税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第二次偷税漏税会受到怎样的处罚?第二次偷税漏税会判处当事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偷税罪是结果犯,它必须达到法定结果才能成立。法定结果有两个:其一,......


·在工地死亡能赔多少钱?
      在工地死亡能赔多少钱?一、在工地死亡能赔多少钱?在工作死亡,一般属于工伤,可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九条规定的“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