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农民工工资拖欠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这种现象经常发生。农民
民工工资支付暂民工支付暂行条例 ?
第一条(使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第二条(管理部门)
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市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本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条(内部工资支付办法)
企业应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农民工,同时抄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
第四条(劳动合同)
企业应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工资标准、支付办法等内容,支付方式应与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一致。?
第五条(工资卡)
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为无卡的农民工办理银行工资卡(全市通用),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
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第七条(工资支付)
企业连续雇佣农民工一个月以上的,按月支付给农民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由劳动保障部门定期公布),并根据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结清农民工工资。
企业雇佣农民工不足一个月的,按实支付农民工工资,每日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30个工作日的标准。
企业不得以被拖欠工程款或拖欠建筑材料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第八条(工资支付记录)
企业应每月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同时每月将银行确认的工资清单交农民工签字后予以公示,工资清单作为缴纳综合保险的依据。
第九条(工资保证金)
本市建立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一)两年内出现违规用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必须缴纳工资保证金,企业名单由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按季度公布。名单上的企业在两年内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经其申请并核实后可予以删除。
(二)保证金采取按项目缴纳的方式,标准为工程承发包合同价×10%÷工期天数×30。
(三)缴纳保证金的企业当年未发生拖欠工资的,第二年缴纳标准下降20%;当年发生拖欠工资的,第二年缴纳标准上浮20%,以此类推。
民工工资支付暂行条例是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而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定要负责做好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工作,绝不能再次出现民工工资拖欠的现象。同时还可以让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学会用法律的知识来维护民工自身的合法权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于非法集资员工怎么处理办法是?
关于非法集资员工怎么处理办法是?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商业房产他项权证费用是多少?
除非自己在买房的时候是一次性结清的,或者通过其他渠道筹得的房款,只要是向银行申请房贷就会要办理商业房的他项权证件。房屋他项权证是当初自己在办......
·一、醉驾吹气132抽血多少?
一、醉驾吹气132抽血多少?一般也在80以上,并构成了醉驾行为,交警在进行酒驾或醉驾检查时,一旦吹气结果为132时,有可能血检会低于80或是高于100。反......
·不能够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是哪些情况
单位犯罪是我国近年来社会比较流行的一类犯罪违法行为,对我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都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影响。但有些主体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不能够成为这......
·哪些情况下不允许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从保护女性及子......
·合伙人公司法的规定有哪些
合伙人公司法的规定有哪些?在决定由自己创业建立一个公司后,发现不能独自承担一个公司创建的经济可以选择与他人合伙经营一家公司,而对于一个正规......
·拐卖儿童罪中的买主是否需要受到惩罚?
拐卖儿童罪中的买主是否需要受到惩罚?一、拐卖儿童罪中的买主是否需要受到惩罚?拐卖儿童罪中的买主是需要受到惩罚,《刑法》当中规定,收买拐卖妇......
·代写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吗?
代写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吗?可以代写遗赠扶养协议,但需要符合下列条件: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