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押就是将动产如名贵字画、汽车飞机等作为担保从而进行贷款
动产质押尤其是以大宗商品(如粮食、钢材、原煤等作为质物)质押常见的类型可做如下分类:
一、根据出质动产存放地点不同
1、出质人以存放在自有场地的商品出质,由监管方与出质人签订场地租赁协议,再由出质人向质权人开具《货权转移证明》等文件。
出质企业质押融资前,货物存放于己处。设立质押时,为简便操作,减少运输等中间环节的成本,质物仍存放于出质人处。而由第三方(通常为从事物流、仓储的企业)通过与出质人签订场地租赁协议的方式占有出质货物,出质人据此与第三方成立保管关系。在质押合同订立后,出质人运用指示交付这一观念交付制度,将出质人对保管方的返还原物请求权转让给质权人。
2、出质人以存放在第三方处的商品出质,通知仓储方,或者由仓储方与出质人、质权人签订动产质押监管协议,保障质物安全。
动产质押监管是出质人(融资企业)以其合法占有的动产向质权人出质,作为质权人向出质人授信融资的担保,监管(保管)人接受质权人的委托,在质押期间按质权人指令对质物进行监管的业务模式。出质人、质权人及监管方为了明确相互的法律关系,三方签定协议。质权人与监管方均可以要求出质人保证允许进出储存仓库动产的最低保障值,能够足额偿还贷款。监管方向出质人提供动产质押物的检验及仓储服务,并为质权人承担监管或者保管责任,运用其特殊的专业化管理手段进行管理并以此获取服务的对称价值。
二、根据质押期间质物的状态不同
1、静态动产质押
静态动产质押是指融资企业将生产资料、库存等动产质押给银行等资金提供方,质权人接受融资企业的商品作为质押物,为企业提供商品质押融资贷款业务。质押期间质物处于封存状态,即在封存状态质物的形态、数量和占有人均不改变。因质权人通常缺乏监管能力,质物可存储于企业自有仓库或监管方仓库,质物入库后一般不能更换,出质人可随融资额降低逐渐提取质物,直至质物所担保的融资完全清偿。
2、动产浮动质押
质押期间质物处于波动状态。质权人确定质押物的种类、数量、质量和价值的最低要求,在质押期间,出质人可自由存储或提取超出银行规定的最低要求的部分质物。质物的实际价值超出银行要求的最低价值时,融资企业可就超出部分提货或换货。质物的实际价值等于质权人要求的最低价值时,融资企业需事先向质权人提交申请,并向质权人提供等值于提货价值的保证金或提前归还相应融资或向质权人提供符合要求的质物交付物流企业占有与监管。
三、动产质押一般需符合以下条件:
1、产品质检合格,符合国家有关硬性标准,具有使用价值;
2、无形磨损损耗小,长期的储存之下不易变质;
3、单位价值易于计量,单价较低,市场价值稳定,波动小;
4、用途广泛,易于变现;
5、规格明确,便于计量。
以上根据质押期间质物的状态不同和出质动产存放地点不同对动产质押进行了分类,梳理清楚动产质押的分类有利于个人公司缓解资金紧张的问题,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动产质押一般涉及大宗交易,而且的价值难以估量,如古董字画这类动产的估值需要找专家来进行,所以在进行动产质押时应确保该动产与其价格等价,否则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进而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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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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