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保证人的代位权具体是什么?

保证人的代位权具体是什么意思?
  
  在债务关系当中,不仅有债务人和与之相对应的债权人的存在,还有一个中间人的存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保证人。而保证人的作用就是为了给这段债务关系起着一个担保作用,以免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其责任的时候,起着一个见证人的作用。我们知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权的义务时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种权利。那么对于担保人来说,保证人的代位权又是怎样的,今天,我们就给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保证人的代位权具体是什么意思?
  
  保证人的代位权,是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得取得债权人的地位向债务人行使权利的权利。
  
  保证人的代位权是保障保证人求偿权实现的制度。因此,只要承认保证人的追偿权,就要承认保证人的代位权。代位权实质上一种债权的法定转移。
  
  二、保证人的追偿权与代位权的区别
  
  追偿权与代位权之间存在区别:
  
  (一)产生的法律基础不同。
  
  前者基于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而产生;后者则不是基于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而是基于民法关于第三人清偿的规定。
  
  (二)法律性质不同。
  
  前者是一项新的权利;后者从严格意义上说,不是一项权利,而是债权的法定移转;
  
  (三)功能不同。
  
  前者作为一项新的权利,保证人行使追偿权对于原债权的担保,不论是人的担保还是物的担保,保证人均不得主张;后者则基于债权的法定移转,原债权以及担保的一切权利,代位权人均可主张;
  
  (四)诉讼时效的起点不同。
  
  前者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后者作为代位权本身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而只是保证人承受债权人的原债权及其从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存在重新起算的问题。
  
  (五)权利行使的程序不同。
  
  前者的行使有两种方式。对此下方详述;后者则在代位权人继受债权人的原债权及其从权利后,有权依据原债权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代位权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争议。
  
  (六)抗辩事由不同。
  
  前者作为一项新的权利,债务人不得以其对债权人的抗辩事由对抗追偿权人;后者因是债权的法定移转,代位权人承受是原债权及其从权利,所以,主债务人对于债权人享有的所有抗辩事由均可向代位权人抗辩。
  
  (七)利息上的不同。
  
  前者基于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法律关系的不同而有别。后者则根据原债权人与主债务人原有的债权关系加以确定。
  
  以上就是我们给您讲述的关于保证人的代位权的相关知识。从以上内容来看,保证人的代位权与追偿权是大大不同的,对于保证人的代位权,我们了解的也只是一点表面,如果您在平常生活中发生债务纠纷的时候,还是要咨询相关的律师,才能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家庭暴力离婚应该如何赔偿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在家庭暴力情形下。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


·?
      ?一、婚前银行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


·小区住宅里的电梯广告收入归谁所有?
      小区住宅里的电梯广告收入归谁所有?小区住宅里的电梯广告收入归业主享有,一般情况下都是平均的分配。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


·姐姐未婚去世后遗产如何分配
      姐姐未婚去世,如果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规则进行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


·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我们知道,如果把犯罪分子关押在监狱里进行劳动改造,会使其在被释放之后难以融入社会中去。因此,对于一些判处刑罚较轻的犯罪分子,我们往往采用社区......


·我国对闯红灯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闯红灯从来都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而在很多国家其实也是规定为了交通违章行为中的一种,即只要实施了这样的行为,那么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并不在意此......


·解决当前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是什么?
      解决当前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是什么现如今,医疗纠纷发生的频率以及数量等等越来越大,这也导致我国的医患关系十分紧张,医患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影响......


·请假期间发生意外算不算工伤
      请假期间发生意外算不算工伤一、请假期间发生意外算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保险公司如何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


·触犯故意杀人罪判刑多久
      触犯故意杀人罪判刑多久故意杀人罪是故意犯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有明确的杀人目的,并且希望其行为能致使被害人死亡;间接故意是对自......


·政府募捐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
      政府募捐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当发生重大的自然灾害后,政府部门往往会组织进行募捐活动。为了保证募捐活动公开透明,打消人民群众的顾虑,政府应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