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很多时候交通事故的鉴定都是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选择专业

很多时候交通事故的鉴定都是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选择专业的机构进行的。但在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由公安机关委托进行交通事故鉴定的情况,此时也是有程序的要求。那到底公安机关委托交通事故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3、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当事人因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对有争议的的评估,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
  4、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5、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由急救、医疗机构或者法医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有停尸条件的医疗机构。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解剖尸体需征得其亲属的同意。检验完成后,应当通知死者亲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亲属承担。
  6、对未知名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采集其他相关信息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未知名尸体信息登记表》,报设区的市公安机关有关部门。核查出未知名尸体身份的,通知其亲属或者单位认领并处理交通事故。经核查无法确认身份的,应当在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登报后十日仍无人认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
  7、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8、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车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9、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10、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相信在由公安机关委托交通事故鉴定的时候,做出的结果是更加可靠的。但要是此时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服的话,其实也是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提出异议的,当然这是与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因此千万不能大意的对待,否则的话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转让合同生效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转让合同生效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转让合同生效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转让人的基本情况1、作为受让人,为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转让......


·一、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需要公证?
      一、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需要公证?夫妻离婚房产分割不需要公证,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


·交通事故的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不少人在遇到交通事故方面的纠纷时,往往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处理。此时首先要搞清楚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之后当事人适当了解一些关于交通事故起诉......


·债务清偿期到期后借钱不还该怎么办
      债务清偿期到期后借钱不还该怎么办?1、对方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次性全额还款能力的,可考虑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2、对方有归还......


·买房双合同可以起诉吗?
      买房双合同可以起诉吗?可以起诉,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


·融资保证金比例计算方法 现如今,社会在不断发展,经济也在不
      融资保证金比例计算方法现如今,社会在不断发展,经济也在不断上升,大多数人已经不满足于银行的利息,就会有很多的人把钱拿到融资机构去进行投资,......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三个条件是什么?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百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依法丧失......


·犯罪中止什么时候考虑有效性
      犯罪中止什么时候考虑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车辆肇事逃逸怎么年检?
      车辆肇事逃逸怎么年检?机动车驾驶员对于自己的车辆驾驶危险行为不确定,想知道有没有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行为的,可以自己电话110报警咨询,110信息中心......


·如何对交通事故处罚我们这里所讲的处罚
      如何对交通事故处罚我们这里所讲的处罚,主要是指公安交警部门对于一般交通事故当中所存在的将行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而不包括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对事故......


·异地协议离婚怎样处理
      有的夫妻婚后长期分居两地,这就容易出现感情危机,严重的还有可能导致夫妻离婚。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通常都是人在异地,如果想要协议离婚的话。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