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一、西安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1、年度西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得知,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2013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的三倍;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采取提高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方式发放职工住房补贴的,应当在个人账户中予以注明。
2、西安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7%,个人2%(大额医疗保险8元/人.月,其中:单位缴纳80%,个人缴纳20%);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根据单位所属行业风险程度实行差别费率0.5%-2%,个人不用缴费;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5%,个人不用缴费。
二、西安“五险一金”补缴办法
五险一金以个人名义参保的,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工伤及生育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不存在补交和转移的问题),劳动者离职后,通常按照如下方法处理:
1、养老保险是可以中断的,中间中断无所谓,最后是累计年限的。办理转移手续:在原单位打出转移单,交给新单位继续缴纳即可。
2、医疗保险: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都不用再费心。
3、失业保险: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4、工伤及生育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补缴和转移的问题。
5、住房公积金类似于存款,无所谓断档。比如工资3000元,单位给交300,劳动者扣除300,劳动者每月公积金账户应该有600,符合提前条件只能一年取一次,要去原单位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可以自取或委托单位取。转移手续:先在新单位开帐号,拿帐号给原单位,让原单位把原来帐号的钱转入新帐号。
综上所述,就是我们对西安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这个问题的介绍。西安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稍微提高了单位的缴纳比例,并且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不需要个人缴费的。劳动者离职后也是可以补缴的,养老保险是可以中断的,但是住房公积金类似于存款,是不会中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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