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的管辖是怎样的
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形成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因债权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由此,我们可以发现,法律设计的撤销权,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撤销权行使的目的在于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带来损害,从而使债权得到充分实现。 撤销权包括以下三个行使要件:1、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2、债务人处于财产的行为已经或将要严重损害债权;3、债务人与第三人具有恶意。
二、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因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系无偿行为抑或有偿行为而有不同。在无偿行为场合,只需具备客观要件;而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则必须同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应注意的是,在具体判断是否构成诈害行为时,通常理论上所说的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仅应作为一般论,不应机械地套用。应当对行为的主观状态、客观状态以及行为的效果等因素全面把握,进行有机的综合的判断。
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的管辖是怎样的
债权人依照《民法典》74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注意债权人的撤销权如同其他撤销权一样,应有除斥期间。债权人自应于权利行使期间内行使,否则,除斥期间届满后,债权人的撤销权即消灭。依《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其中一年与五年皆为除斥期间。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的管辖是怎样的相关内容。我们要一定要注意撤销权成立所需的条件。我们还要提醒您,若无约定管辖,则债权人需到债务人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更多疑问请咨询的相关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上班期间被同事打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被同事打伤算不算工伤一、上班期间被同事打伤算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
·法院判错案如何追责
法院判错案如何追责如果是你认为判错了,如是一审案件可上诉,终审可申请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程序重新审理,如果法院确实判错案了,刑事案件或行政案......
·合同到期租户不走报警怎么处理
合同到期租户不走报警怎么处理1、如果合同到期租户不走,可以直接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立即搬走,并承担在这期间的房租。2、可以清理对方行李出去,报......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不论是银行还是其他各金融机构要求完全相同。具体要求如下:1、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
·一、在女方怀孕期间可以提出离婚吗?
一、在女方怀孕期间可以提出离婚吗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靠法律的手段维护婚姻的稳定并非婚姻立法的本意。婚姻能否维持,能否形成人们所期盼的幸福......
·眼睛被打司法鉴定没事该怎么做
司法鉴定是很多诉讼案件必须经历的过程,鉴定结果影响诉讼案件的最终结果,司法鉴定当中就包括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眼睛被打可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眼睛......
·浙江农民工工伤保险费费率是多少?
浙江农民工工伤保险费费率是多少?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缴费数额,按照建设工程项目造价乘以1.1‰之积计算(缴费基数以建设工程造价的11%作为工......
·革命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是什么?
革命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是什么?在我国,有一类为国家做出贡献并致残的特殊人群,他们就是革命伤残军人,为了充分保护其退役后的正常生活,奖励他......
·民事诉讼法撤诉的处理情况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撤诉的处理情况有哪些?按撤诉处理是指法院受理了某起案件以后,在还未出结果之前,原告虽然没有明确的提出撤诉的申请,但在案件的审理过......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减少其财产的行为提出撤销的诉讼,以保证债权的实现。对于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我国法律有相关的明......
·工程分包营业税如何缴纳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也......